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索引号 | 011081213/2020-01346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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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来 源 | 市城管执法委 | 关键词 | 无 |
地 址 |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20号 | 电 话 | 0719-8665535 |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调查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法规科。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普法宣传。承担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法治建设、案件审理、执法督察、信用体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实施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指导县(市、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业务工作。
(三)城管督察科。负责制定城市综合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容景观、公共空间秩序的清理整治、监督管理和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四)市政公用科。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水气暖等公用事业的监督管理。承担环境卫生体制改革、作业市场培育监管及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渣土)收运处置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县(市、区)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工作。
(五)园林绿化科。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编制、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国有林地的防火、防虫及林相改造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工作。
(六)计划财务科。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预决算、财务、装备、资产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七)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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