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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12-17
发布者: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市城管执法委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6)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工作机制还需优化完善,市城区污水管网维护,道路清扫保洁统筹力度不够,存在多头管理、责权不匹配现象。

二、整改目标

加强市政道路移交,实现统一运维管理。统筹各级环卫保洁力量,狠抓精细化作业,提升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护水平。

三、整改措施

(一)建立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建设道路、城区公路环卫保洁管理责任边界范围、环卫保洁作业规范及道路卫生管护职责,整合各级环卫保洁力量,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

(二)按照市政府道路移交有关要求,加快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任务移交。积极对接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协调落实各部门未移交道路环卫保洁问题处理和道路应交尽交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细化方案,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建立督办机制,先后组织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属地政府街道及相关企业召开联席会议5次,点位现场处理协调会7次,进一步沟通磋商加快道路移交工作,明确城区各相关单位未移交道路清扫保洁职责。对暂不具备移交条件的道路,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常态化管理及检查督导。

(二)高效“统筹”,精准化解“多头管理”。

一是全面摸排更新道路保洁底数,全市现有各类道路984条其中张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保洁辖区398条道路、茅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保洁辖区396条道路、经开区城乡建设局负责保洁辖区174条道路、市住新局下属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负责6条PPP项目道路 、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市城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国道316、国道209的10条道路。二是明确标准,强化监管。对《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完善修订,把保洁单位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及时提醒督导相关单位对环卫保洁不到位、标准不高等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重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至相关单位,纳入费用核算。三是强化调度,形成合力。在重大活动、节假日以及季节转换等关键时期,市城管执法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调度各级环卫力量,全力保障整洁干净的城市环境。四是积极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目前张湾区、经开区已完成环卫市场化运行,茅箭区正积极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进程。

(三)环卫保洁设备得到有效更新。统筹三区环卫部门积极谋划2024年度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项目,拟更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备1057套,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45台、喷淋除臭设施4套,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257辆。目前,该项目已获批,我委于2024年11月21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为切实提高我市环卫作业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反馈。

联系人:李然          联系方式:8692937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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