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构建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统一部署,现将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落实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自查整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查整改工作重点
(一)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二)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
(三)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拖延执行;
(四)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
(五)检查频次多、内容多、主体多、标准不统一;
(六)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七)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
(八)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相违背、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文件规定。
二、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三、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19—8656077。
举报邮箱:393108146@qq.com。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自查整改内容中明确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举报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