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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装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自闭阀(切断阀)的公告
来源: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06-30
发布者:

全市使用燃气的工商业用户(餐饮、娱乐、服务、工业等):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不折不扣落实湖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全市工商业用户必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符合标准的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自闭阀(切断阀)的安装和更换。若逾期未完成的,将一律暂停燃气供应,直至整改完成符合安全用气条件后方可恢复供气。


十堰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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