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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城区2022-2023年采暖季集中供暖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11-11
发布者:

关于十堰城区2022-2023年采暖季集中供暖有关事项的通告


城区集中采暖热用户、各转供经营单位(物业公司):

2022-2023年采暖季即将到来,我市城区拟于12月初启动今冬集中供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区集中供暖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采暖季集中供热工作,现就城区集中供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城区已实现供热“一张网”,热源由京能十堰热电公司提供,最大供热能力910吨/小时,城区现有集中供热用户467个(小区或单位)、居民13万户,供热能力可覆盖现有热用户供暖范围,保障供热质量。

二、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城区热网进行的水力平衡计算和论证,目前热源供应已满负荷。鉴于京能二期正在建设,预计2024年投入运营,为确保热网末端用户采暖效果,保障热网安全稳定运行,2022年暂缓发展新用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虚假供暖承诺。

三、采暖时间自2022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3月5日止(采暖期为3个月),可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整。

四、近年来,煤炭价格持续走高,供热成本大幅上涨,蒸汽出厂价格与成本严重倒挂,供热企业经营困难。自2022年4月20日起,京能十堰热电公司启动煤电联动机制,将民用热蒸汽出厂价格由185元/吨调整至220元/吨,涨幅18.9%。

五、各热用户、转供经营单位(物业公司)应按照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采暖费标准,因蒸汽出厂价格上调确需调整采暖费的,原则上预收费上调幅度在去年基础上不超过18%。采暖期结束后,要及时向全体业主公布和公示供暖运营收支情况、分摊明细,对预交费的业主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各转供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小区供暖方案,提高供热服务质量。

六、属地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成立供暖价格督导和协调服务工作专班,加强对供热价格的监管,对上调幅度过大、不如实核算成本、不按规定公示、借机搭车乱涨价的行为,将依法约谈、 告诫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七、京能东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4小时供暖服务电话:0719-8512612,8512615。市城管执法委供暖监督服务电话:0719-8652354。

特此通告。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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