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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三级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第5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8-01
发布者:
 关于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三级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4]第008号
  
   根据住建部《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及《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鄂建[2010]143号)等有关要求,经审查,湖北博宇苗木绿化有限公司申报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符合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期满无举报问题,企业应及时到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领证等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14年7月31日—2014年8月8日。
   举报受理电话:0719-8116705、8698079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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