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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市园林绿化“增绿提质”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1081213/2021-24327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市城管执法委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09日 16:26:2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第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园林绿化“增绿提质”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鄂建文2021﹞3号)要求,印发了《十堰市园林绿化“增绿提质”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

早在2018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视察时特别指出 “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的建设理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这一建设理念,2021十堰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紧紧围绕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发展定位进一步提高十堰市园林绿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切实改善城市景观环境,促进城市生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结合《全省园林绿化“增绿提质”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鄂建文2021﹞3号)要求,经认真研究后,制定了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有关要求等五个方面,对十堰市中心区域(含县市区)20212023年三年的园林绿化工作进行指导。

1、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方案》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导思想,通过开展三年行动,营造出更加优质的人居环境,推进十堰绿色发展全面转型。

2、第二部分 “基本原则”。主要以坚持生态保护、坚持节约优先、坚持稳步提升为原则,优先推广乡土树种,合理植物搭配,突出本地景观特色,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循序渐进,持之以恒,不断优化城市环境。

3、第三部分“工作目标”。主要是通过三年行动,园林绿地空间进一步拓展,绿化管养水平明显提高,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绿化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4、第四部分“重点内容”。主要是要求积极开展科学编制绿地系统规划、提高城市绿地绿量、实施城市公园建设、加快完善城市绿道系统、着力提高绿地管养效果、积极开展园林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

5、第五部分“有关要求”。主要是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强化信息报送、严格监督考核,确保 “增绿提质”三年行动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