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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 组织拆违
来源: 局法规科
发布时间: 2018-08-14
发布者: 郝梓伊

814日上午,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卫计委、市公证处、茅箭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五堰南街社区等部门共50余人,依法对十堰某公司在香港街384楼封闭架空层的违法建设展开拆除工作。

                                                         

调查显示,该公司于20117月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封闭位于我市香港街38号的香港旺角综合楼第4层架空层682.17平方米,用于经营办公,改变了规划许可确定使用性质和用途。前期,市城管综执法局先后对违建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拆除公告》、《强制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等执法文书,并多次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法律宣讲,责令其按期自行拆除,恢复架空层功能。但多年来,当事人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引发市民投诉举报不断。

我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十办发〔201750号文件)出台以来,市、区两级城管综合执法局履职尽责,在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难点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拆除,以实际行动回应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日依法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违法建设内的物品进行了清点登记并全程摄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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