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房县城管:快速查处一起违法偷倒建筑垃圾行为
来源: 房县城管
发布时间: 2022-05-19
发布者: 余鲲 徐慰

房县城管:快速查处一起违法偷倒建筑垃圾行为

5月12日,房县城管执法局快速查处一起偷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当日,城管执法局渣土办执法队员在巡查广济医院附近发现有两位市民一车建筑垃圾倾倒在空地上,执法员立即制止,对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拍照取证,现场倾倒面积为2平方米左右,主要是石膏板、瓷砖、水泥块、破旧家具等,执法队员向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思想教育。由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渣土办对当事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倾倒的垃圾并处罚款150元“当时想着图方便,找个地方就丢了,没想到巡查这么严,以后不会再心存侥幸了”面对现场铁证及执法队员的宣教,当事人主动承认错误,当场清理干净建筑垃圾,并再三承诺今后绝不再犯。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严重影响市容秩序以及周边居民生活质量,下一步,县城管执法局将织密日常巡查网络,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坚实屏障。

普法小知识

市民房屋装修、改造时所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该怎么处置?

1、可自行零星建筑垃圾运输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倾倒;

2、可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清运,按规分类、装袋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3、新建封闭式小区居民可前往小区内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倾倒。

城管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共同守护身边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按规处置建筑垃圾

(余鲲 徐慰)


打印 | 关闭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