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十堰城区居民及工商业燃气用户正常保供,维护公众利益,本委拟取消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部分区域特许经营权。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申请举行听证,经本委审查,认为该听证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拟于近期举行听证会。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本委拟采取自愿报名、特别邀请的方式产生参加听证会的公众代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二、听证事项
拟取消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部分区域特许经营权。
三、听证会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提前通知)。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
(一)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
(三)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听证会代表20名。其中:群众代表4名,从自愿报名人员中产生,若报名人数较多,则随机抽取产生,若报名人员少于4名,则全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均为群众代表,若无群众代表报名,则听证会当天不再列席群众代表;市直部门代表4名;三区燃气管理部门代表3名;供水、供暖企业代表共2名;燃气经营企业及燃气用户代表共2名;其他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代表各2名,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五、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报名:
1. 单位住所或者经营地址在十堰市城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单位;
2. 居住在十堰市城区、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 熟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关注十堰市燃气安全事业的广大群众。
六、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听证会可以通过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人员应填写附件《参会申请表》,并于2023年11月2日17:30前将《参会申请表》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2日17:30
联系人:张天一 报名电话:0719-8651951
网上报名邮箱:841483929@qq.com
七、旁听人员
如需参加旁听,可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按旁听人员到达顺序就座,坐满为止。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参会申请表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