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城管执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十堰”建设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制定《十堰市城管执法委法治建设2025年工作计划》,对全年任务进行系统部署。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起主要负责同志抓总、分管领导负责、业务科室推进、各级单位落实的协同工作格局。
(二)坚持学法普法,提升法治素养。一是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支部主题党日、中心组学习必修内容,定期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城市广场、公园游园、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处开展普法宣传。中高考期间利用户外电子屏、公园游园智能广播,进行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噪声污染等“绿色护考”专项普法。在执法办案中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推行“一案一普法”向行政相对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三是开展法治培训及城管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城管业务大讲堂”、“宪法宣传周”法治培训、全市城管执法大练兵等活动,有效提升全市城管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2025年11月,我市代表队在全省城管执法大练兵中取得案卷评查团体三等奖的优异成绩。
(三)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设法治城管。一是与委属7家二级单位及经开区建设局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为,对下达的一般程序案件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信息以及园林绿化等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及时进行公示公开。二是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2024年度案卷进行自查,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制作能力。2025年,我委被市司法局、省司法厅选取参评的案卷均获评优秀等次。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与规范性文件清理,确认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均不涉及歧视性或不公平待遇条款,有效维护了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二是聚焦效能提升,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城管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全市城管系统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优化“水电气网联办”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流程,完善“常态沟通、问题办理、闭环管理”的全链条政企互动机制,为各类企业纾困解难、保驾护航。
(五)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与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行动。印发《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全市“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任务清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安排部署自查整改工作,并开展3次专项督导检查。2025年,全市城管系统52个涉企执法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完成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39件,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质效与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强化市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职能,通过完善移交协调机制、在运管服平台新增线索移交板块、开展3次专题培训、召开30余次协调会及进行20次案件指导等一系列举措,有效提升了执法协同效率。2025年,中心向区级转办69件线索,已办结24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七)高质量推进立法项目落地。我市地方立法重点项目《十堰市燃气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已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十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八)牵头市“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创新构建“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机制,组建31支共465人的综合执法队伍,常态化进驻全市146个城市社区,推动500余名城管执法队员下沉社区网格、50名领导干部包片联系基层,并在重点区域设置132个工作岗、14个城管工作站,实现执法力量“岗在社区、服务网格、责任到人”。建立企业履职、执法效能、群众满意“三评三查”评价体系,2025年累计收集并化解群众合理诉求1192个,整体满意度提升10%。相关工作经验成功入选首批住建部“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典型经验做法”,面向全国推广。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一是部分委属单位存在“重业务轻普法”倾向,在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支持不足;二是宣传形式与内容较为单一,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挖掘不够深入,以案释法形式不够丰富,未能精准对接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影响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执法保障体系尚不健全。职责划转后编制人员未同步补充,财物保障滞后,导致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力量短缺且执法保障不足。特别是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面临专业人才短缺的困境,执法装备存在数量缺口与技术短板,难以支撑调查取证、快速反应等法定职责的履行。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坚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时制定并发布委系统年度学法普法清单,强化委机关带头学法示范作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十堰市燃气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继续加强执法能力培训。邀请高校教授、律所行政法专职律师、执法业务骨干等专家,组织面向县市区城管执法人员及委系统执法队员的法治培训讲座,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适用与执法实务等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实战能力与专业水平。
(四)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对已下沉至两区的行政处罚职责,加强源头监管,规范线索移交程序,确保将涉嫌违法行为及时、准确地移交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同时,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供协助指导等方式,着力提升两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和规范办案的能力。
(五)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联合法律顾问,对委内制定的涉及水气暖、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行业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在起草提请市人大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通过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代拟稿)过程中,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六)强化督办检查,提升执法形象。持续加大对规范涉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的督办检查力度,结合“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工作部署,推动规范涉企执法与解决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全市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效能。
(七)全面锻造城管执法铁军。持续强化对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队伍的监督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南》,扎实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向基层延伸,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群众满意的新时代城管执法铁军,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