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6年2月28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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