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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21)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05-06
发布者:


十堰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序号21现将我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建筑垃圾及渣土消纳处置不规范。建筑垃圾处置不规范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均反馈的问题,2018 年十堰市对此反馈意见予以整改销号,销号报告表示“建筑垃圾非法倾倒行为基本遏制”。十堰市城区设置了14个渣土回填场,但部门之间责权不清,相关回填方案不科学,回填方案审批手续未办理,少数 2018年获批的回填方案执行迟缓,致使城区建筑垃圾及渣土回填处置存在非法倾倒现象。

二、整改目标

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提升建筑垃圾及渣土回填处置规范化水平

三、整改措施

1.明确职责强化源头管控、规范转运、有效处置等方面的执法保障和日常监管,形成联控共管的工作合力;

2.科学设置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和消纳场所,合理制定回填方案,加大获批回填方案执行力度;

3.宣传倡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水平;

4.建立健全回填场管理台账,加强属地政府及业主单位对渣土回填场日常监管工作;

5.加强执法检查,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渣土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完善修订《十堰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依据住建部新修订《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出台后根据十堰市实际情况逐步修订新的《十堰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从而厘清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科学完善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和消纳场所设置

1、积极鼓励倡导企业以建筑垃圾为原料再生石料、透水砖、行道砖做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目前,城区已有5家企业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2、十堰山多地少,城区渣土项目回填场均茅箭张湾、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土地收储时,为方便就近回填,采取减量化移土填沟的方式形成有效满足城区渣土有处可倒,较好地实现了渣土的资源再利用。同时,督导、检查区政府、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国投公司等单位建设项目回填场制定科学合理回填设计方案场地平整完毕后,责任主体单位做好安全封场土地复耕、造林绿化等管理工作。

(三)宣传倡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根据市经信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十堰市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正在积极推动湖北桓赫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规模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在筹建中。

(四)建立健全项目回填场台账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谁建设、谁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督导、检查区政府、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国投公司等单位建设项目回填场管理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1.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2.每日开展巡查执法;3.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256——2022512日,共7天)向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吴强联系电话:8692928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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