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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2019年十堰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13/2021-15378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发文字号
十城执委〔2019〕1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0日 20:41:23
效力状态
有效

十城执201912

关于印发《2019年十堰城区校园周边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9年十堰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19320

2019年十堰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全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改善市城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切实解决校园周边存在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十堰市创建全国 (省级)文明城市2019年度实施方案》(十文明委〔20191号)要求,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依法管理、疏堵结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校园周边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违章行为,着力改善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城管执法委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王家波   市城管执法委党组书记、主任

长:孙凤智  市城管执法委党组成员、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员:余本生   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政委

柴旺波   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陈志刚   郧阳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陈文昌   茅箭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范东风   张湾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俊峰   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市城管执法委城市管理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城市管理科,由李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反复出现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厉行整改督办,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加强错时、错峰执法巡查力度。

(二)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卫生脏乱差。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频次,加强清扫保洁质量,以门前三包工作为抓手,督促校园及周边各产权单位配备门前三包员,明确职责义务,建立互联互通渠道,抓好常态长效管理。

(三)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乱停车、乱堆放。配合市公安交管部门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售卖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等问题进行整

四、阶段划分

(一)宣传发动阶段(320日至3月底)。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车载广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手拉等城管教育进校园活动,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和城市管理主人翁意识。各单位对辖区内校园周边情况进行摸底,为集中整治做好准备。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9月)。在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基础上,按照整治重点和创文标准,开展高强度、高频次集中整治,大力开展绿色护考等行动,通过集中整治确保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明显改善和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年底)。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单位根据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探寻规律,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常态长效巩固整治成果不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认真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城管执法委将把校园周边治理工作纳入到城管考核当中,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形成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区城管执法局按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区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支队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周密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对在综合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电视报纸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其它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文明的生活方式,普及环境卫生常识,对学校周边不文明的行为进行曝光,增强学生及家长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的自觉性,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良好环境。

(四)建立台账、规范报送。整治期间,各区城管局要收集健全台账资料,做好信息汇总,每月25日前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信息。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要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控、巡查力度,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要建立工作专班,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巡查、督办力度,做好检查台账,每月对各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各区执法局和有关委属单位整治工作方案(含信息报送员名单)于324日前上报市城管执法委城市管理科(联系人:孙俊,电话8698929QQ3043407855)。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办公室       20193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