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城执委〔2019〕12号
关于印发《2019年十堰城区校园周边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9年十堰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2019年十堰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全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改善市城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切实解决校园周边存在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十堰市创建全国 (省级)文明城市2019年度实施方案》(十文明委〔2019〕1号)要求,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依法管理、疏堵结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校园周边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违章行为,着力改善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城管执法委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家波 市城管执法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 组 长:孙凤智 市城管执法委党组成员、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余本生 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政委
柴旺波 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陈志刚 郧阳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陈文昌 茅箭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范东风 张湾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俊峰 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 兵 市城管执法委城市管理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城市管理科,由李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反复出现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厉行整改督办,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加强错时、错峰执法巡查力度。
(二)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卫生脏乱差。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频次,加强清扫保洁质量,以“门前三包”工作为抓手,督促校园及周边各产权单位配备“门前三包员”,明确职责义务,建立互联互通渠道,抓好常态长效管理。
(三)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乱停车、乱堆放。配合市公安交管部门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售卖 “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等问题进行整治。
四、阶段划分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月底)。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车载广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等城管教育进校园活动,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和城市管理“主人翁”意识。各单位对辖区内校园周边情况进行摸底,为集中整治做好准备。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9月)。在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基础上,按照整治重点和创文标准,开展高强度、高频次集中整治,大力开展“绿色护考”等行动,通过集中整治确保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明显改善和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年底)。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单位根据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探寻规律,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常态长效巩固整治成果不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认真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城管执法委将把校园周边治理工作纳入到城管考核当中,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形成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区城管执法局按“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区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支队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周密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对在综合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电视报纸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其它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文明的生活方式,普及环境卫生常识,对学校周边不文明的行为进行曝光,增强学生及家长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的自觉性,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良好环境。
(四)建立台账、规范报送。整治期间,各区城管局要收集健全台账资料,做好信息汇总,每月25日前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信息。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要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控、巡查力度,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要建立工作专班,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巡查、督办力度,做好检查台账,每月对各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各区执法局和有关委属单位整治工作方案(含信息报送员名单)于3月24日前上报市城管执法委城市管理科(联系人:孙俊,电话8698929,QQ:3043407855)。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