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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13/2022-48490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厅头〔2022〕179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5日 08:34:03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意识,促进质量强国的建设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与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省住建领域开展2022年“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推动经济质量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及标准化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的新发展理念,以质量助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行业分享推广质量创新典型成果,展开质量成果转化和应用活动,提升项目质量管理水平。

(二)举办工程质量观摩会,提高行业质量竞争力。“质量月”为契机举办“线上+线下”质量观摩活动,推进行业质量学习交流,促进全省建筑质量标准提升。各地应充分调动相关企业的积极性,主动参与质量月活动。

(三)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巡查,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各地应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组织开展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巡查工作,督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检测市场健康发展。

(四)做好工程质量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切诉求。省厅将工程质量信访投诉处置与“质量月”活动统筹结合,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急迫的信访诉求。各地要集中精力,以坚定不移的信念,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著精神,解决工程质量的“积案”“群访案”,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工程质量安全的满足感。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活动组织。各级住建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明确活动目标,制定活动方案,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落实有力,全面推动“质量月”活动有效开展。

(二)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各级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坚持活动重心下移,鼓励企业认真做好“质量月”活动策划,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主题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全面做好活动总结。本次质量月活动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要对“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9月27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包括总体情况、开展的特色活动、取得的相关成效等)和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厅。

联系人:雷正岸刘曦

话:027-67120975 027-68873310

箱:zazz@hbszjt.net.cn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1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