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市城管执法委迅速行动,印发方案,协调督导各区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各区工作动态
截至7月15日,三区累计整治户外广告和招牌27266处,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 | 楼顶广告和单体字 | 指示牌 | 墙体喷绘及四乱 | 一店多招及不规范的招牌 | 通信、配电等设施上的广告 | 小计 |
茅箭区 | 249 | 105 | 21798 | 2286 | 60 | 24498 |
张湾区 | 80 | 33 | 610 | 195 | 49 | 967 |
经开区 | 68 | 15 | 1311 | 373 | 34 | 1801 |
合计 | 397 | 153 | 23719 | 2854 | 143 | 27266 |
(二)专班工作情况
1.指导三区集中力量整治楼顶广告和单体字。根据6月30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工作调度会精神,向三区政府(管委会)印发《关于开展楼顶广告和单体字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三区迅速对楼顶广告和单体字开展调查摸底、倒排工期,力争在8月1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
2.开展督导。工作专班开展检查督导2次,约谈茅箭区1次,对摸排不彻底、台账不健全、无计划完成时间等问题,要求三区再次开展摸底,审核把关后再报。
3.督促三区完成楼顶广告和单体字的摸底。经三区摸排,中心城区楼顶广告和单体字存量为326处。(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三区政府统筹不到位。三区政府(管委会)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不够,存在“二传手”现象,把工作任务交给区城管部门后,并未督促各街办,区、街办城管的力量未整合起来,未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具体表现为:根据6月30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工作调度会精神,7月1日,我办向三区政府(管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楼顶广告和单体字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三区于7月7日前报送楼顶广告和单体字摸底情况,三区均是以区城管执法局名义报送,未经区政府领导审核把关,未加盖公章,摸底数据不准。经多次催报,经开区于7月13日报送摸底情况,茅箭区、张湾区于7月14日报送摸底情况。
(二)三区动真碰硬不够。三区动真碰硬不够,信心不足,担心啃不下硬骨头。
具体表现为:三区在开展楼顶广告和单体字调查摸底的时候,对一些认为“难度大”的,最初不愿意计入摸底汇总范围,经督办后,才纳入了摸底汇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倒排工期,清零一类清单。按照8月10日前完成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单体字整治的工作安排,倒排工期,将每周对城区9个街办(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排名、通报。督促各区扎实推进楼顶广告和单体字整治工作,一处一处抓落实,一处一处结硬帐,确保如期清零。
(二)单位带头,督促拆除一批。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督导,结合各区摸排情况,从行政事业单位开始,由区政府(管委会)书面通知限期整改,整改通知书抄报同级派驻纪检组,各区负责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逾期未整改的,各区将名单上报,启动市级约谈,对拒不配合的负面典型,除依法整治违规的楼顶广告和单体字外,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规范一批。督促各区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统筹广告招牌整治和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杜绝简单粗暴,对具备整改条件的,不搞一刀切,允许当事人限期改正。由各区主动上门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指引》的相关规定,做好业务指导,引导其按照规范要求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