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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专项整治工作专报(第6期)

索引号
011081213/2022-35059
文件类型
报告
发文单位
市城管执法委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17:58:12
效力状态
有效


按照市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市城管执法委迅速行动,印发方案,协调督导各区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工作进展情况

(一)各区工作动态

截至715,三区累计整治户外广告和招牌27266处,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

楼顶广告和单体字

指示牌

墙体喷绘及四乱

一店多招及不规范的招牌

通信、配电等设施上的广告

小计

茅箭区

249

105

21798

2286

60

24498

张湾区

80

33

610

195

49

967

经开区

68

15

1311

373

34

1801

合计

397

153

23719

2854

143

27266

(二)专班工作情况

1.指导三区集中力量整治楼顶广告和单体字根据630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工作调度会精神,向三区政府(管委会)印发《关于开展楼顶广告和单体字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三区迅速对楼顶广告和单体字开展调查摸底、倒排工期,力争在81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

2.开展督导。工作专班开展检查督导2次,约谈茅箭区1对摸排不彻底、台账不健全、无计划完成时间等问题,要求三区再次开展摸底,审核把关后再报。

3.督促三区完成楼顶广告和单体字的摸底。经三区摸排,中心城区楼顶广告和单体字存量为326处。(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统筹不到位政府(管委会)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不够,存在“二传手”现象,把工作任务交给区城管部门后,并未督促各街办,区、街办城管的力量未整合起来,未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具体表现为:根据630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工作调度会精神,71日,我办向三区政府(管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楼顶广告和单体字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三区于77日前报送楼顶广告和单体字摸底情况,三区均是以区城管执法局名义报送,未经区政府领导审核把关,未加盖公章,摸底数据不准。经多次催报,经开区于713日报送摸底情况,茅箭区、张湾区714日报送摸底情况。

三区动真碰硬不够。三区动真碰硬不够,信心不足,担心啃不下硬骨头。

具体表现为:三区在开展楼顶广告和单体字调查摸底的时候,对一些认为“难度大”的,最初不愿意计入摸底汇总范围,经督办后,才纳入了摸底汇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倒排工期,清零一类清单。按照8月10日前完成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单体字整治的工作安排,倒排工期,将每周对城区9个街办(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排名、通报。督促各区扎实推进楼顶广告和单体字整治工作,一处一处抓落实,一处一处结硬帐,确保如期清零。

(二)单位带头,督促拆除一批。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督导,结合各区摸排情况,从行政事业单位开始,由区政府(管委会)书面通知限期整改,整改通知书抄报同级派驻纪检组,各区负责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逾期未整改的,各区将名单上报,启动市级约谈,对拒不配合的负面典型,除依法整治违规的楼顶广告和单体字外,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规范一批。督促各区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统筹广告招牌整治和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杜绝简单粗暴,对具备整改条件的,不搞一刀切,允许当事人限期改正。由各区主动上门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指引》的相关规定,做好业务指导,引导其按照规范要求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