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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区燃气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保安全、保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13/2022-30619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十堰市城管执法委
发文字号
十城执委发〔2022〕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4日 16:27:38
效力状态
有效



十城执委发20228

关于印发《城区燃气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保安全、保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湾区、茅箭区、经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委属相关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十堰中燃公司:

    经委党组同意,现将《城区燃气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保安全、保进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认真执行。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510

城区燃气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保安全、保进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部委、省市各级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城区燃气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现结合城区燃气中压管网改造工程推进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崇高理念,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个方面,坚守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顺利平安推进城区燃气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做到两个确保: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施工造成管线受损的频发态势,确保项目施工不再发生一起破坏管线事件;加强施工进度督导,按照原定计划目标,确保国家部委验收前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三、机制方法

    1.包保责任制。建立项目包保责任制度,自即日起至项目完工,对项目建设涉及19条道路的全部施工点位进行责任包保。实行市级督导、区级协调、业主配合原则,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保障服务施工单位安全、规范、文明施工,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全力保障项目安全和进度。

    2.每日巡查制。建立每日巡查工作制度,自即日起至项目完工,由市城管执法委市政公用科、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抽调2名专人、各区城管执法局抽调1名联络员,每日共同负责巡查各路段、各点位包保责任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3.定期调度制。建立定期调度工作制度,自即日起至项目完工,原则上每3日召开一次工作专题调度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调度会由工作专班召集,市城管执法委分管领导,市政公用科、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以及各区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联络员,十堰中燃公司分管副总和工程部经理参加,总结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施工进度和安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四、职责分工

1.市城管执法委: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全面督导城区燃气管网改造提升项目施工进度及安全,及时组织张湾区、茅箭区、经开区城管执法局、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十堰中燃公司等单位召开调度会,协调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十堰中燃公司实施城区管网改造提升项目。

2.城管执法局:张湾区、茅箭区、经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各辖区内燃气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监管,协调辖区内有关部门配合十堰中燃公司实施城区管网改造提升项目。

    3.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执法委市政公用科负责综合协调,做好工作专班日常协调、会务组织、文字材料、资料汇总等工作,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定期督办各项工作落实。

    4.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配合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负责日常外勤服务保障,全覆盖安排每条道路包保工作,抽调专人每日巡查督导。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城管执法委党组书记、主任金玉心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柴旺波同志为副组长,张湾区、茅箭区、经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人及委市政公用科、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科室联络员为成员的保安全、保进度工作领导小组附后,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办落实各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委市政公用科电话:865195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相应机构,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督办、亲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2.认真履行职责。各路段项目包保责任人要认真学习城镇燃气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项目建设地下管线交底制度等政策文件,对照包保责任人员包保工作内容清单附后认真履行包保职责,确保做到四个一律,即:各路段点位未履行交底手续,相关责任方未书面签字交底的一律不得施工;各路段点位施工过程中不遵守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的,一律停工;各路段点位施工完成后,未及时恢复路面或恢复质量不高的,一律返工;各路段点位施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作业的,一律移交执法部门严肃查处。

    3.严肃工作纪律。各包保责任人要结合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各责任单位科室负责加强对本单位科室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教育管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缺岗缺勤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因失管失察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保安全、保进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包保责任人员包保工作内容清单

      3.城区燃气中压管网改造项目包保责任明细表

                        

城区燃气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保安全、保进度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金玉心   市城管执法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柴旺波   市城管执法委总工程师

    员:   张湾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茅箭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俊锋   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市城管执法委市政公用科负责人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胡克武  十堰中燃公司经理

                中石化昆仑燃气公司经理

            各相关单位科室联络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委市政公用科,由史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各项工作。

包保责任人员包保工作内容清单

一、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并与各管线单位对地下管线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是否形成规范的书面记录。

二、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地下管线设施安全保护措施的技术交底,是否形成规范的书面记录,且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均需签字并留有清晰的照片。

三、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管线资料、探测结果、技术交底情况对地下管线进行现场标注,标注是否完整清晰,标注数据与交底记录是否一致。各施工单位是否根据交底标注位置制定相应的避让施工方案和措施。

四、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委派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行为进行旁站监理。

五、检查施工单位针对管线不明的,是否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采取人工探查方式,探明地下管线的位置、走向和分布,画出总图和分区域详图,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制作、张贴挂图。

六、检查施工方在管线挖掘、顶管、穿越施工时,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围档是否整齐无破损、施工场地周边是否干净整洁、施工是否规范有序、施工道路材料摆放是否整齐)。

八、检查包保路段是否有开挖后长期未施工、路面未恢复到位的,围档是否随意摆放长时间未清走的。

各包保责任人员要做到三清一掌握。三清,即:清楚包保道路的基本情况(改造全长、改造施工方式);清楚包保道路施工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情况;清楚包保道路各方管理人员情况。一掌握,即:掌握包保道路每日施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