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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信息公开


关于实施便民助企、服务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13/2021-01682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5日 19:55:00
效力状态
有效

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城管执法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委属各单位: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助力全市经济复苏,经市政府同意,市城管执法委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便民助企、服务发展”6条措施,为确保措施落地见效,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着“因地制宜、规范有序、便民助企”原则,最大限度为流动摊贩、沿街门店、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便利和帮助。

二、具体措施

1.允许临街门店出店经营。不影响行人通行情况下,临街门店可在门口挑檐下或台阶上依附墙体适度出店经营。

2.允许流动摊贩借道经营。在不占用盲道、不影响行人和消防通道前提下,提篮小卖、夜市摊点等流动摊贩可在各区指定的区域内借道经营;夜宵摊点按要求可在室外摆放桌椅接待食客。

3.允许开展室外促销活动。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确保安全条件下,城区各大商超、卖场可在各自退红线场地内开展室外促销活动。

4.优化供水报装流程。用户可通过“96510”热线或供水企业营业厅申请,填写申请表和签订施工协议,企业上门服务,3天内验收通水(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

5.优化供气报装程序。用户可通过燃气企业服务热线或营业厅申请,燃气企业即受理报装、踏勘签合同、验收通气。

6.调减水气价格。2020年6月30日前按基准价10%下调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及天然气价格,并实行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措施。

开放时间:夜市(夜宵)摊点19:00—24:00;临时瓜蔬摊点6:30—20:00;小商品摊点8:00—22:00。

三、有关要求

1.规范服务保障。便民助企工作以各区为责任主体,按照小商品全面、时令果蔬逐步、餐饮行业限制的要求推进,区城管、街办(社区)具体实施,要及时划定区域,制定实施方案,最大限度引导商家有序经营。市、区城管部门坚持柔性执法,制定切实有效的卫生保障、市民投诉处置等工作机制。各类借道经营须在各区城管部门登记备案后实施。

2.承诺规范经营。经营业主须承诺规范经营,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落实经营现场卫生、秩序维护责任,严格按照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规范经营;夜市摊点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经营区域须铺设地胶,配备专属垃圾和泔水收集容器,及时做好环境卫生保洁、降噪防扰民等工作。经营业主是否规范经营将作为保留或取缔摊位设置的重要依据。

3.严格防疫措施。各经营业主必须佩戴口罩并自行做好经营用具的消毒工作,一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报告社区,同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至2020年9月30日。各县(市)城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