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专项整治
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2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组织了现场视察和座谈会。2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听取市政府关于《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月27日,市人大向市委报送了《关于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市委书记胡亚波批示:也不要运动式,一刀切,关键在于规范,源头整治。
结合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我委对前期拟定的《十堰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吸收了多方意见后报经市政府同意,于4月7日,以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关于印发〈十堰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明权召集三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市创文办、市城管执法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推进户外广告和招牌集中整治,会议提出“三先三后”“三多三少”(先试点再推开、先易后难、先立后破,多借力少单干、多引导少强拆、多鼓励少责备)的工作要求,并建立一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
★5月2日,副市长郑会军听取了市城管执法委关于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工作的汇报,要求稳妥推进整治工作,研究出台广告招牌设置规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抓好源头管理,引导企业和个人规范设置广告招牌。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市城管执法委于4月22日赴三区督导工作推进情况,召开座谈会,三区副区长(管委会副主任)、城管执法局局长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区迅速成立专班、出台方案、掀起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高潮。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各区工作动态
截至目前,三区累计整治24833处,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 | 楼顶广告和单体字 | 指示牌 | 墙体喷绘及四乱 | 一店多招及不规范的招牌 | 通信、配电箱等设施上设置的广告 | 小计 |
茅箭区 | 211 | 95 | 21370 | 2172 | 54 | 23902 |
张湾区 | 33 | 18 | 185 | 101 | 0 | 337 |
经开区 | 46 | 7 | 321 | 220 | 0 | 594 |
合计 | 290 | 120 | 21876 | 2493 | 54 | 24833 |
(二)专班工作情况
1.广泛宣传发动。印发《十堰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介,对方案内容、实施步骤进行解读宣传,对各区广告招牌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累计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1条,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晓率,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广泛共识。
2.组织专题培训。5月18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委召集三区执法局以及各街办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明确整治重点、整治范围、整治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全市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3.加强督导落实。成立市、区、街办三级工作专班,建立“周专报、月调度、常督办”的工作机制,市级工作专班先后到各区开展检查督导3次,向三区政府(管委会)下达工作提醒函1期、督办通知书3期,向75家市直相关单位,10家大型企业下达督办通知,督促各单位开展问题摸排和自行整改。拆除大型户外广告5处(原市建委楼顶广告2处、苏州路墙体广告1处、北京路体育中心楼顶广告1处、凯旋大道世纪山水支架广告1处),面积约1270平方米。
4.开展试点创建。将两横四纵(人民路、北京路,江苏路、柳林路、上海路、重庆路)列为试点区域,聘请专业团队按照“一限三禁一结合”的原则编制广告招牌提升方案。“一限”:办公建筑物上限制设置大型广告;“三禁”:纯居住建筑上禁设、屋顶上禁设、墙面广告高度禁止高于建筑本身;“一结合”:大型广告尽量结合商业建筑设置;设置规格尺寸严格按照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执行;色彩控制上不搞千篇一律和机械统一,坚持配色协调、美观雅致、时尚大气。目前已完成人民路提升方案的编制工作,待批准后对标提升。
5.编制管理规范。根据《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和《湖北省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范(暂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十堰实际,编制了《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范》,从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定义、分类、图示、基本要求、不得设置的情形、分类管理要求、照明规定7个方面,详细做出规定,并配实景图片和虚拟标注图,便于理解和运用。《规范》正式发布实施后,办事企业和群众、一线城管队员、行政审批部门都可以当作“字典”来使用,按图索骥。目前,《规范》(讨论稿)已经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
(一)整治碎片化,未形成示范片区。各区整治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大部分整治工作都是各个点位和部分区域的,没有完成整条道路或者集中成片的整治,缺少整治工作示范区。
(二)有畏难情绪,动真碰硬不够。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整治了部分难度较小的,但是,对一些硬骨头、难度大的,尤其是楼顶广告这一部分,还没有动真碰硬。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稳住“拆”的力度。坚持“先易后难,点面结合”,在1个月之内实现“乱牵乱挂、乱贴乱画、墙体喷绘”类广告清零。落实城管执法委广告治理工作的牵头协调责任,压实辖区、街办属地责任,强化工作联动和责任分工,增强工作调度,建立“周专报、月调度、常督办”的工作机制,力争在6月底前,督促茅箭完成北京路、张湾完成公园路-车城路2条示范路广告招牌整治工作。
(二)提高“建”的标准。加大已完成整治区域的巡查检查,守住拆除成果。严格遵循《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和《十堰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要求,结合正在编制的提升方案,融入十堰本土元素,高起点、高标椎设计广告招牌,以“景点”的定位,“网红”的要求开展示范路创建,争取打造“一街一景、一路一景”,真正发挥示范路典型引领作用。
(三)严守“法”的底线。坚持依法拆除、依法审批,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督促产权单位和企业主体对违规广告招牌自行整改、拆除。同时,对拆除后新建的广告招牌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坚决杜绝未经审批备案擅自设置广告招牌的违规行为。
(四)紧盯目标抓落实。按照“半年试点、一年推开、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整治”的既定目标,画出时间轴,倒排工期,确保试点成效。并在此基础上,分批分段扩大整治范围,力争完成《湖北省2022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到 2022年底,影响市容市貌和安全的广告招牌设施基本拆除”的目标任务。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