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信息公开


十堰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专项整治工作专报

索引号
011081213/2022-21879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19日 16:36:2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文号

十堰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专项整治工作专报(1

《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于2019年3月1日颁布实施,为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提供根本依据和遵循,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尤其是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广告招牌管理工作多次作出指示,市人大就《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以及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专项检查调研,按照市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市城管执法委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协调督导各区在中心城区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广告招牌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领导高度重视

★2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组织了现场视察和座谈会。根据座谈会的工作要求,我委在前期广告招牌所做工作的基础上,第一时间拟定了《十堰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并报请市政府核准印发。

★2月25日,根据市人大工作安排,市政府就《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四点审议意见,并交办市政府:一是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二是全面开展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三是理顺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四是适时修编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2月27日,市人大向市委报送了相关情况,市委书记胡亚波批示:也不要运动式,一刀切,关键在于规范,源头整治。结合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相关精神,市城管执法委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征求相关方面意见,3月30日再次报送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后,4月7日,以市城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十堰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明权召集三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市创文办、市城管执法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研究落实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工作,曹主任提出“三先三后”“三多三少”的工作思路,即:先试点再推开、先易后难、先立后破,多借力少单干、多引导少强拆、多鼓励少责备,要求建立一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

★5月2日,副市长郑会军召集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等单位召开会议,听取了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要求:稳妥推进整治工作,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抓好源头管理,研究出台广告招牌设置规范,引导企业和个人规范设置广告招牌。

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批示精神,4月22日市城管执法委赴三区督导工作推进情况,召开了座谈会,三区副区长(管委会副主任)、城管执法局局长参加会议,督导各区成立专班、出台方案、迅速掀起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高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各区工作动态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整治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共有五类负面清单,截至目前,整治情况如下:

类型

楼顶广告和单体字

指示牌

墙体喷绘及四乱

一店多招及不规范的招牌

通信、配电箱等设施上设置的广告

茅箭区

163

60

21300

2080

34

张湾区

25

18

83

101

0

经开区

40

6

321

168

0

小计

228

84

21704

2349

34

(二)专班工作情况

1.调查摸底。市广告招牌整治工作专班统一制定了表格,要求各区上报调查摸底数据,截至目前,张湾区、经开区已上报,茅箭区正在统计,预计本周内完成。

2.督导各区政府及产权单位。工作专班到各区开展检查督导3次,向三区政府(管委会)下达工作提醒函1期、督办通知书3期,向75家市直相关单位下达督办通知书1期(OA送达),到移动、联通、供电等企业办公区,送达督办通知书10份,督促各大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问题摸排和自行整治。

3.破立并举。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开、先立后破”三先三后的工作要求,市城管执法委坚持试点先行,组织专业团队对两横四纵(人民路、北京路,江苏路、柳林路、上海路、重庆路)启动了广告招牌规划编制。规划设置原则为“一限三禁一结合”,即:办公建筑物上限制设置大型广告,纯居住建筑上禁设、屋顶上禁设、墙面广告高度禁止高于建筑本身,大型广告尽量结合商业建筑设置;设置规格尺寸上,严格按照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执行;在广告店招的色彩控制上不搞一刀切,不刻意追求千篇一律和机械统一,总体坚持时尚大气、配色协调、美观雅致,杜绝大红大紫、颜色饱和度过高。

目前,人民北路段已经完成方案设计,其余5条道路正在抓紧实施。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站等新闻媒介,对整治方案公开进行政策解读,提高整治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率,联合电视台开展专题采访报道1次(节目制作中),为整治工作营造正面氛围。

(二)带头行动。根据实施方案精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广告和单体字属于整治范围,市城管部门带头行动,从自己办公楼开始拆起,5月17日,市城管委主任金玉心亲自上阵,督促拆除市城管支队楼顶2处大型户外广告,由于地处闹市,为了避免影响交通,只能晚上施工,预计4日内完成拆除。

(三)组织培训。5月18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委召集三区执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以及各街办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对广告招牌集中整治(负面清单的拆除类别)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统一了全市整治标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紧盯目标,点面结合。聚焦实施方案明确的五类负面清单,攻坚整治,既要搞好试点,又要全面推进,力争6月底前整治出几条示范路。

(二)动真碰硬,倒排工期。督促各区倒排工期,拿出有力措施,6月底前要彻底完成试点区域、示范路的整治工作,确保8月份顺利通过两代表一委员的工作满意度测评。

(三)压实责任,督促整改。压实属地责任,发动街办、社区的力量,督促辖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带头开展问题摸排,期限完成自行整改。

(四)注重方法,破立结合。对已经完成整治的区域,要守住工作成果,研究规范设置办法,确需设置的,属地城管部门克服工作简单粗暴的问题,要到场指导,确保规范设置。

(五)先易后难,主次有序。对建筑物外立面乱搭乱挂、乱贴乱画、墙体喷绘、产权单位楼顶滥设单体字等突出问题,手边的活,要率先开展整治。

(六)统筹力量,齐抓共管。督促各区均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改变观念,打破城管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联合市场监管、街道、社区等单位,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