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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建美丽街区、共管城市家园”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11081213/2021-24933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3日 15:33:5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文号

关于“共建美丽街区、共管城市家园”活动

开展情况的报告

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

现将我市“共建美丽街区、共管城市家园”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4月份,收到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共建美丽街区、共管城市家园”活动的通知,十堰市城管执法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美丽街区”创建工作列入委全年重点工作事项,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并争取支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位推进创建工作,推动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区分管副区长、城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市“共建美丽街区、共管城市家园”活动领导小组,出台了《“共建美丽街区、共管城市家园”活动方案》,严格按照摸底排查、攻坚建设、巩固拓展的工作步骤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认真开展创建工作。

二、对标对表,扎实推进创建活动

(一)严格筛选创建区域。严格对照“干净街区、整洁街区、有序街区、安全街区、共管街区”等具体评价标准,坚持以改善街区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和获得感为原则,有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等工作,组织各地根据各自城市风貌和市容环境特点,筛选出了张湾区放马坪街区、丹江口市人民路街区、房县西关印象街区等10个创建街区。

(二)多措并举补齐短板。“美丽街区”建设与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复检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针对申报街区市容秩序及公共设施管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环境卫生大维护,坚持立面、地面、空间同步,全面开展卫生大清扫活动,彻底清理空中“飞线”、规范治理各类窖管沟,确保创建区域内道路无尘、立面洁净、平面敞亮、环境和谐。二是开展户外广告大整治,集中整治创建街区内沿街两侧店招牌匾,依规拆除未经报备、一店多招、垂直建筑物立面等违规设置的店面招牌和违规广告,确保创建区域内空间立面整洁美观。三是开展人行道秩序大整治,在不影响消防和行人通行、不占压盲道情况下,规范设置便民摊点和停车泊位,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创建区域内秩序通畅。四是市政设施大维护,对街区内破损陈旧的城市道路、家具、照明、窨井盖、路名牌、城市雕塑、休闲椅(凳)、桥梁等设施进行维护管养,施工现场(工地)管理规范,确保创建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完好。五是开展园林绿化大提升,进一步加大街区游园和沿街绿地管护力度,及时开展补绿、修绿、浇水、打药、施肥、清扫等工作,切实提档升级创建区域内绿地管护水平。

(三)强力推进问题整改。一是将“美丽街区”创建工作与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并纳入日常检查考核范畴,每周进行检查通报,列出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截至目前,累计印发检查通报10期,督促整改乱停乱放、出店占道经营等市容秩序问题3000余处,规范户外广告设置70余起,清理破损广告1100余处,查处拆除各类违法建设50余起。二是“美丽街区”建设情况作为年中、年底对各地党委政府城市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2021年7月26日至7月30日,我委结合半年城市管理检查考核,对所辖10个县(市、区)美丽街区创建组织机构建立、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创建成效等情况逐一进行了查看验收,督导县(市、区)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创建活动落实落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措施,确保创建成效。结合省厅“整治街巷环境”“井盖安全添保障”“口袋公园出门见”等具体工作部署,紧扣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巡查督办和调度推进力度,视情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定一个示范街区召开“美丽街区”建设现场会,持续推动各地“美丽街区”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积极引导,鼓励全民参与。以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鼓励引导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把居民相互融合作为提升街区文明的切入点,形成“爱护环境人人动手、美丽家园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