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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检查情况通报

索引号
011081213/2022-0531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29日 15:41:4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管执法委
文号


十堰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检查情况通报

竹山县城管执法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张湾区“6.13”事故批示精神,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及重点问题整改,确保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市城管执法委联合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十城执委发〔202158号),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进行督办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区域

城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宝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二、检查情况及建议

(一)城关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库容已尽,遇强降雨天气渗滤液随时可能溢出调节池造成环境事故。

(二)城关镇垃圾填埋场、宝丰镇垃圾填埋场底部防渗膜存在漏点,地下水受到污染。

(三)城关镇垃圾填埋场一期项目填埋区底部防渗膜存在渗漏情况,因目前处在整改施工中,渗漏出的渗滤液未收集处置,直排堵河。

(四)城关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

上述问题正在整改,但整改进展迟缓。

建议:

一是采取措施,降低渗滤液调节池水位,确保安全平稳度过汛期;二是加快垃圾场渗滤液渗漏问题整改;三是增强城关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能力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快整改

竹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问题是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竹山县城管局务必高度重视问题整改,要深入剖析原因,组织专班,明确责任,找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并立刻执行,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问题整改不反弹。

(二)举一反三,开展自查

竹山县城管要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生活垃圾转运车辆、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是否存在渗滤液偷排、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等问题。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排查整改,补齐短板弱项,将各项排查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

请竹山县城管局每月30日前将当月问题整改进展盖章版及电子版(含整改照片)报送至市城管执法委市政公用科。(联系人:李然,联系电话:8692937,邮箱:675140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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