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
答 复
汤海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山体健康步道沿途景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委员对山体健康步道沿线涉坟景观完善的建议。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委从职能职责出发,综合张湾区政府办、茅箭区政府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林业局等单位意见,积极从多方面发力,共同落实委员的建议。
一是积极行动,遮挡治理。对委员特别提到的北京路、柳林路、天津路沿线等已开放山体健康步道的地段,3月初茅箭区进行了现场查看,调拨300余棵红叶石楠树苗,组织李家岗村、锦绣园社区、徐家沟村对步道沿线7个散坟点位进行植树遮挡治理,目前已治理完成。
二是制定计划,部门联动。山体健康步道沿线历史遗留的散坟存量大,迁坟治理难度大,沿线散坟全部迁出暂时难以实现,后期各属地政府将适时会同民政、住新、自建、林业、城管等部门,积极研究相关政策,通力协作,制定长期行动计划。
自建部门计划在审查未来健康步道规划和设计方案时提出更加具体的审查要点,突出景观节点建设和林相改造,全力支持相关部门提升步道沿线景观。
住新部门计划在谋划中心城区新建健康步道过程中,积极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将坟墓迁移、增绿遮挡等费用一并纳入项目总投资,同时在项目包装、方案谋划、投融资模式、资金平衡等方面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
林业部门积极强化步道沿线集体林地的林相季相改造工作,持续提升森林景观水平。城管部门积极对管辖绿地内游步道周边景观进行优化,调整行人视觉景观效果。
同时,两区政府将持续跟进治理工作,通过宣传引导等多种举措,积极取得市民支持和配合,并结合实际采取绿化补植等方式,逐步改善山体健康步道沿途景观,为市民游玩提供良好环境。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