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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213/2024-3872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18:10:00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文号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

答   复

姜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全面配套增设公共洗手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您在提案中主要反映了我市一些重点公共场所的洗手设施配备不完善的问题,并提出了对应建议。我委从职能职责出发,综合了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文旅局、市卫健委等单位意见,共同积极落实委员的建议。

对于客运站、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公园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各相关责任部门均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做好洗手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并积极在重点场所更换、补充、完善部分卫生设施。

一是交通部门持续对全市9家汽车客运站的如厕、洗手设施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标准要求规范管理,统一配备洗手液、消毒物品,保护乘客公共健康。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配套卫生间等清洁设施建设,配备必要防护、消毒、清洁用品等物资。

二是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已在所管理的城区7家农贸市场、4处体育中心和场馆、十堰高铁东站、健康步道等群众人流量较大的场地内设置或改造升级了公共洗手设施,建立卫生保洁制度,配备了洗手液、纸巾等配套物资,设置洗手引导标识,张贴科学洗手宣传画,维护洗手设施正常使用,较好地保证了市民出行、生活、休闲等场景中的洗手需求。下一步将根据客流、人流等情况持续增设设施。

三是文旅部门均按要求推动贯彻实施《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18973-2022),对我市现有95家A级旅游景区、3处旅游度假区、4个全域旅游示范区、6条旅游休闲街区以及各乡村旅游点的主要景点出入口、观景平台、停车场、旅游集散中心、文体活动设施区域、全域旅游道路沿线游客休息点等处,按需配备旅游厕所,其中包含洁手器具(洗手盆、免洗洁手液盒)、洗手液(皂)、干手设施、手部消毒设施、洁手区垃圾桶等公共洗手设施。同时市文旅局全面推动A级旅游景区提质赋能行动,加强旅游景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下一步将结合A级旅游景区监管机制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四是城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园、游园、广场及时做好洗手等卫生设施的更新维护,配齐配足洗手相关物资,今年四方山公园已改造完成儿童专用洗手池3处。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公园绿地内洗手等卫生设施的配备与更新维护工作。

五是市卫健委认真推进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均按行业要求执行相关卫生标准,并贯彻落实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建设,采取健康知识“六进”(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媒体健康主题栏目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健康科普知识,不断促进居民手卫生等各项健康行为养成,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