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志雄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人流密集服务场所停车位问题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改善我市停车难问题,提高城市宜居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收到提案后,我委与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研究,综合各方意见和工作推进情况后,现将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方面
专项规划方面:根据市政府安排,由市国投公司组织编制的《十堰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专项规划》(2020-2035年)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后,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以立体交通战略为基础,围绕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品质提升的理念,以优化结构、统筹融合、创新智慧、安全绿色为原则,结合十堰自身特点与发展需求,打造新时代生态宜居城市“停车标准”与“智慧管理”的典范。
总体发展规划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组织高标准编制《十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和《十堰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9—2035年)》(修编),完善方案后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布)。通过规划引领,不断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科学引导城市交通发展方向,统筹空间布局,专项研究城市停车设施的供给策略和总体布局原则,为我市综合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总体规划依据。
我委及委属各相关单位,将积极配合规划、住建、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推动落实好相关规划的实施。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方面
十堰市住建局、十堰市人防办联合印发《关于鼓励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的通知》,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地下停车场并加强经营管理。根据《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要求居住区配套建设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审批新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红线时,要求住宅小区按每 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不少于1个停车位进行配建,审批要求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同时在大型商业项目内设置立体停车位,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我委在建设规划领域的执法活动中对停车场配建、改建、挪用等方面,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停车场规划、建设政策予以保障。同时,我委也在认真研究省发改委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推动湖北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基础〔2022〕135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通知》(〔2022〕1345号)文件,报请市政府进一步完善我市停车设施建设发展的相关支持政策,强化政策保障。
三、明确责任主体挖潜增量方面
《十堰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五条 已明确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设置、管理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机动车停车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辖区的停车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进行机动车停车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同时对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了划分。第七条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挖潜增量兴建、改建、扩建停车场的鼓励政策进行了明确,鼓励引导利用现有绿地、广场、道路等资源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
四、政策支持和停车场建设进度方面
坚持规划引领,持续助推中心城区停车泊位建设、提升停车泊位数量,减小公共停车压力,缓解交通拥堵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形象与城市运行品质,励报建主体加大停车场(库)的投资建设力度,严格执行新建建筑停车位配建标准,在规划方案审批时按照有关技术规定严格把关;在批中巡查监管时对违法建设行为予以纠正;在规划核实时对不符合停车位建设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在城市更新,旧城改造过程中,增加停车场用地,逐步推广应用多层循环式立体车库。
目前,由全市统筹,各相关单位具体谋划并已推动多处地面立体停车库、地下停车场规划建设,共计7处、新增1924个公共停车位,如六堰人民广场体育馆立体停车场,规划用地面积5192.93平方米,规划停车位198个(已建成),市体育中心周边2处停车场,其中南区停车场规划用地面积9327.31平方米,规划停车位349个(已建成),北区规划用地面积5172.9平方米,规划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规划停车位202个(已建成);十堰市北京北路停车场(郧阳中学处),规划用地面积 10044平方米,规划停车位746个(已建成);锦绣园人防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014平方米,规划停车位116个(已建成),十堰市中心血站改扩建地下车库项目(位于北京南路中心血站院内),规划用地面积5227.58平方米,规划车位133个(在建),同时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规划中整合利用地下空间,提高老城区区域的车位配给,规划毛巾厂地下停车库,规划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规划停车位180个(在建)。市公安交管局为缓解老旧小区及部分道路周边小区、商家等人流密集服务场所“停车难”问题,在城区部分道路上设置了临时停车路段和泊位,允许机动车在晚20-00至早7:00临时停放,涉及道路25条,可停放车辆约9800辆.在人流密集服务场所,如人商、五堰步行街、太和医院等施划了部分出租车临时停车泊位,同时为方便给商家、高校等场所商品、食品配送,在道路上施划了75个绿色配送车辆停车泊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区老旧小区、部分道路周边小区、人流密集服务场所停车难的问题。我委也协调市公安局、市城控集团等相关单位多次研究、会商我市智慧停车系统的开发、搭建工作,并支持市城控集团在京东路开展了路内智慧停车试点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研究、商讨我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推动我市智慧停车系统的开发、搭建。推动基于智慧停车系统支持下,主次干道企事业单位、小区面向社会有序开放停车泊位,通过多方面措施,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