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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213/2022-4299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25日 13:42:37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文号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许晓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基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城市管理领域一个层级执法,一支队伍执法实施后,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力量分散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接到提案后,我们积极与市委编办会商,于20226月配合市委编办开展了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调研,并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充分研讨。具体情况如下:

一、目前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基本情况

全市纳入改革范围的13个街道,在以原街道城管执法大队人员为班底的基础上,统一成立了综合执法中心,为街道直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机关名义开展执法工作。13个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共核定事业编制265名,目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64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125名。截至上半年,省政府印发的263项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13个街道平均承接161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统一单列,平均162项,主要涉及住建城管、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应急管理等领域。

两年来,我市持续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加快补齐街道综合执法短板弱项,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强化执法保障,张湾区2021年出台了《张湾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各街道高标准实施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执法证件、执法用章、法律文书三统一。花果街道和车城路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建设了200余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规范设置询问室、调解室(听证室)、先行物品登记存放室、档案室、案件审理室5个功能室。茅箭区完善制度建设,3个街道均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1名专业法制审核人员参与案件会审。提升执法能力,张湾区红卫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每周五下午集中开展业务学习,提升执法队员综合素质。车城路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主动邀请环保、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茅箭区二堰、武当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常态化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办案流程。白浪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建立街道执法权责清单,厘清管理与执法职责。武当山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开展全员法制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化解投诉纠纷。

二、市城管执法委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探索做法

近年来,我委全力配合推进街道体制改革、综合执法下沉工作,并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努力构建运转高效、执法规范、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中发〔201537号、鄂发〔201638号、十办发〔201750号文件关于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市城管执法委集中行使中心城区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用事业,以及跨部门城乡规划、住房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管理、水利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120(不含子项)。围绕整合行政处罚职责、构建大部制综合执法工作格局,在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组建执法工作专班,将原分散于各单位的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行政执法职能,全部集中到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行使,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

2.不断夯实综合执法工作基础。明确职责边界,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明确市区两级执法监管部门部分职责分工的通知》,科学划分部门之间、市区之间的监管执法职责,为各级各部门规范履职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协同配合,与市直相关部门制定跨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移交规则,联合开展社会生活噪声、餐饮油烟、渣土扬尘污染等高频易发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强化执法保障,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规范系统内部案件线索移交办理、执法文书管理使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要领导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讨论,邀请相关部门集体审理复杂疑难案件。

三、当前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目前,因为全国城市管理领域尚没有专门法律,省、市也没有规范街道综合执法文书,致使街道综合执法的依据和流程比较分散,综合执法工作无统一模式、统一标准,时常出现执法不规范问题。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财物保障不足13个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目前空编101名,空编率38%,一个中心少则67人,多则1819人,分摊后平均每个管辖单元不到1人,直面群众一线的城市管理执法力量异常短缺;街道执法工作、业务培训等相关经费和执法车辆、装备等还没有充分保障到位,个别综合执法中心长期借用街道机关老旧应急车辆,甚至租用社会车辆开展执法。此外,部门监管职责压得不够实,城乡规划、住房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主管部门时常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错失了最佳纠错时机,往往在出现违法行为的既成事实后,再把线索移交给执法部门处置,不仅加大了执法成本,而且造成以罚代管的结果。同时,改革后街道的执法职能涉及应急、水利、林业等其他领域,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缺乏其他领域的执法能力,相关工作尚未有效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充分借鉴吸收您提出的建议基础上,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强和规范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效能:

1.执法标准法制化。建立综合执法标准规范,界定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提请市人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管理条例,为街道综合执法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应用场景,梳理法律法规依据、处置流程,运用智能化手段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建立条块结合的综合执法模式,区直、街道间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抄告、举报投诉信访受理、信息资源共享、定期联席、联合会商、监管执法前移等工作机制,监管部门发现违法线索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实现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共同联动。

2.执法程序规范化。加强执法功能区建设,参照张湾区花果街道设置五室成熟做法,逐步在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各街道铺开。加强执法程序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法定程序,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

3.执法队伍正规化。充实人员力量,组织人社、机构编制部门给予政策倾斜,支持街道干部招聘、调配、交流,及时配齐配强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综合执法人员。加大教育培训,市区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指导、培训职责,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法办案能力。加强执法监督,街道纪工委、市区司法及主管部门加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

4.执法力量协同化。街道统筹使用辖区执法资源,统一调度指挥辖区内各派驻执法机构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多维度、全方位宣传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树立队伍新形象,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

5.执法保障常态化。市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为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配齐必需的执法用车、专业技术设备。建立激励、容错机制,对因依法办案而遭不实甚至恶意投诉举报、诬告以及诽谤、侮辱的,第一时间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建立健全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职业安全健康保障机制,解除后顾之忧。

6.执法职责法定化。机构编制部门牵头健全街道体制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建立赋权事项承接运行效果动态调研评估机制。落实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编制街道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划分市、区、街三级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进一步配合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执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城市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我市建设三中心三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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