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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011081213/2022-3070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24日 17:44:41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管执法委
文号


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6号提案《关于妥善处置小产权房转供电问题的建议》办理意见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人。

一、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

(一)小产权房电力设施建设方面的主要问题

据龚百林委员调研,目前我市绝大部分小产权房因缺乏必要的规划、监管等历史原因,城区小产权房建设存在无组织无序开发现象,由此导致小产权房配套的电力设施建设缺乏必要的规划、规范和引导,造成大量用电不规范的行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形成了重大的民生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存在严重的用电安全隐患。小产权房楼上楼下和楼栋之间私搭乱接现象严重,多户共用一块总表,造成用电超负荷、表计频繁烧毁、火灾时有发生,从群众安全用电到电力安全生产均存在严重隐患。

二是群众终端电价贵。由于多户共用一块总表,无法分户和直抄到户,存在转供电后加价现象。据向开发商和房产所有人了解,转供后的终端用户电价从0.6度到1.5度之间不等,远高于国家一户一表现行电价0.558度的标准,不少群众反映用不起不敢用。由于小产权房购房人的不理解,带来大量的网络问政和信访不稳定因素。

三是供电服务企业压力大。由于小产权房线路卡口、转供电私搭乱接、超负荷用电造成故障频发,给供电企业带来大量的抢修工作量。

(二)委员建议

为依法依规、积极妥善解决以上小产权房用电设施建设和用电安全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小产权房配套的电力设施建设行为的规范监管和引导,及时消除供电设施建设运行安全隐患和居民日常用电安全隐患,切实改善小产权房用户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龚百林委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立由市发改部门牵头, 市城管、自规、城建、电网、三区政府参与的城区小产权房供电供水、供气民生问题协调解决联席会议机制。

二是坚持试点先行,选择小产权房较为密集的地方,以一个村或一个组为单位进行试点改造,总结经验。

三是在试点的基础上,明确小产权房一户一表改造、报装的工作流程,逐步推进

四是合理分摊改造费用。小产权房一户一表改造关键是政策,核心在费用。建议一大两点解决改造费用电网部门将小产权房区域用电改造纳入城网农网改造计划,解决资金的大头用户自筹分摊一点儿,地方政府配套支持一点儿

二、我委工作意见

诚如委员建议所示,就我市小产权房现状而言,因其产生的历史原因所致,小产权房涉及的问题不仅仅表现在配套电力设施建设不规范、用电不安全的方面,还存在于土地规划审批监管、建筑质量安全监管、不动产确权登记、消防安全、房产交易和物业管理维护等诸多方面,涉及属地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为依法依规积极妥善处理好小产权房有关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治理和服务水平,我委现就小产权房转供电问题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予审核。

1.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统筹推进。小产权房转供电问题涉及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建议提请市政府召集各区政府和市发改、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建设、城管执法、能源、市场监管(物价)和电力运营企业等部门,重点针对小产权房诸多问题,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就依法妥善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有关事项进行认真研究,明确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制度和措施,确保问题得到依法依规、稳步有序推进。

2.深入排查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夏季用电高峰期即将来临,安全重于泰山,群众利益无小事,建议由各区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国网电力公司)指导,迅速对城区小产权房配套电力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清理排查,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同时加强对供配电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设施运行安全。

3.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维护正常用电秩序。对相关企业违规提高电价等有关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格依法处理,进一步规范转供电行为,降低用电成本,切实保障电力用户合法权益。

其他包括小产权房转供电经费保障、筹措,具体实施和后期管理维护等问题,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积极履行职责。

工作推进过程中,涉及我委职责范围的,我委将积极予以支持。

在面对面听取委员意见和指导工作时,如有需要,请通知我委派员参加,以便共商解决。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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