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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011081213/2022-2457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17:27:11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文号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改委:

现将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提出的关于规范汽车后市场从业者经营行为的建议的办理意见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委员:

目前我市汽车后市场相关行业的部分门店大多是自发形成,缺乏统一规划。很多维修店、装饰店、洗车店、二手车交易服务门店等都设主次干道两侧,部分门店因为店面狭小、场地有限,经常占用人行道进行展示、清洗、维修等业务,造成路面损毁,噪声、油污、废水和废气等问题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附近居民生活,市民苦不堪言、投诉不断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造成巨大挑战

我委在开展日常执法工作过程中,不断加大对车辆占用人行道绿地停放违规设置广告标牌等情况清理整治力度。但经营者都在附近,执法人员一来,他们就采取移动车辆、撤走广告标牌、清理垃圾等方式立即整改,执法人员一走就恢复原状。

由于车辆是特殊商品,城管执法部门无权对其进行拖移暂扣处理。对违法停放车辆,当事人表示立即驶离,我执法人员也无法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其进行处罚,执法效果不明显,无法达到标本兼治效果

为规范我市汽车后市场相关门店的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我委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建议二手车经营主管部门报请市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门店进行详细调研,研究制定治理方案和鼓励政策,引导相关的企业和门店迁入正规二手车交易专业市场,逐步迁移消化散落在主次干道上的小、微二手车交易门店,从根本上解决二手车占道经营影响通行秩序、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的问题。

二、建议报请司法部门组织修订《十堰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研究出台《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对车辆占道展示、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和城市空地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的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

三、建议建立由商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环保、城管等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执法合力,加强监管,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秩序。

四、建立和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业协会并发挥其作用,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经营规范和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和经营业主的自我管理。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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