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城执委函〔2021〕54号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20号提案答复
温太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十堰市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十堰市于2019年6月正式开始启动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城管执法委牵头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市住建局负责县域乡镇生活垃圾分类。
市中心城区目前主要实行“四级管理、九家联动”管理模式,“四级管理”即以市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办、三区政府(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街办、社区,自上而下分级落实;“九家联动”即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房地产服务中心、经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委等九个主要市直单位,部门联动横向铺开。
自工作开展以来,市城管执法委一是印发《十堰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心城区分类方式为四分法,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统一分类标志。出台《十堰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十堰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十堰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评分细则》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推动试点建设、强化工作考核,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奠定政策基础。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定期召开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协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同时,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市级报纸、网络新媒体报道共120余次;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宣讲队伍,开展“垃圾减量分类”主题宣传活动、讲座共130余次;设置公益广告、分类宣传点位等520余处,免费发放垃圾袋、分类操作指南等20余万份。三是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开展分类试点建设,2019年中心城区在市直单位、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场所培育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35个,2020年又新增3个试点片区(茅箭区五堰街办、张湾区花果街办、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观社区)。截至2020年底,35个试点在组织领导、动员部署、制度建立、试点建设、资金投入、具体实施、工作成效等7个方面已全部达标,3个试点片区也基本建设完成,分类参与率达到100%,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四是加强分类体系建设,一方面加强分类投放设施配置,目前中心城区公共区域共设置分类投放点2800余处,配置分类垃圾桶11000余个、分类果皮箱2000余个、小型垃圾箱1500余个,分类投放点覆盖率达到60%以上。另一方面加强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可回收物由市商务局和市供销社负责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进行资源回收,厨余垃圾当中的餐厨垃圾由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负责收集转运,其他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运,有害垃圾由市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的企业进行回收。五是完善末端处理设施建设,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已具备一定基础,厨余垃圾当中的餐厨垃圾由十堰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设计处理能力150吨/日。其他垃圾由华新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为主,设计处理能力1000吨/日;西部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为辅(应急设施),设计处理能力650吨/日。可回收物由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建立的348个回收网点进行统一回收再利用。有害垃圾由市环保部门指定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置。此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项目正在稳步推进。
截至2020年底,十堰市中心城区35个分类试点已达标建成,400余家公共机构和429家规上工业企业已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委将按照职能划分,继续加强市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同时将加大对各县市区城区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督办检查力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诚恳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建议!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
主管领导姓名:柴旺波 联系电话:8663945
经办人姓名:吴 琦 联系电话:8622007
邮政编码: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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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