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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信息公开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11081213/2021-0184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24日 18:53:24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文号
十城执委函〔2020〕46号

农工党十堰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闲置资源 建设智慧交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市人口与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激增,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日益突出。您提出的盘活闲置资源,建设智慧交通的建议,对我市静态交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盘活闲置资源,建设智慧交通是城市交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城市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的有效途径,市城管执法委高度重视,在吸收建议的同时,积极同市国资委、经信局等会办单位联系,征求会办意见,争取支持、凝心聚力,共同做好这一民生工程。我委将根据职能职责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人行道停车秩序整治和公共停车场秩序管理

积极贯彻落实《十堰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办法》明确的职能职责,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主动联合各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对策,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执法活动,采取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完善设施、严格执法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加强公共停车场秩序管理。

二、协调推进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

201945日,市城投公司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推进十堰城市智慧停车建设有关事宜的请示》。428日,根据政府领导批示,召开了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交管局、市城投公司等部门参加的,关于推进十堰城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专题协调会,形成了《关于相关单位支持十堰城市智慧停车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已经过市领导批示同意后印发。72日市城投公司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编制《十堰市公共停车系统专项规划》(包含公共停车场和道路泊位规划两部分),该规划于20206月召开专家评审会,现已完成评审工作。今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已启动《十堰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9-2035年)》的编制和征求意见工作,我委将结合城市管理领域工作实际,积极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完善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

目前,随着体育中心(南、北)地下停车场、火车站北广场地下停车场等一批新建停车场投入使用,大大缓解了中心城区停车难的现象。城区还有广电传媒停车场、郧阳中学地下停车场、人民广场立体停车场等几处停车场正在加紧施工中。除了已投入使用和在建的停车场项目,市政府将通过旧城改造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停车泊位供给,规划在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中,利用地下空间提高老城区地带的停车泊位供给,计划建设毛巾厂地下停车库,沿河北路改造港湾式停车位、中心血站改扩建地下停车库,市工商联后侧地下停车场等多个项目,相信随着这几批停车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中心城区的停车压力必将大大缓解。我委也将协调委属各单位,加强已建成公共停车场秩序管理,积极支持在建、拟建停车场的建设工作。

三、提升停车泊位供给和停车资源利用率

创文期间,根据市创文办停车泊位应划尽划的要求,我委协调各区在主次干道人行道通行条件好的地段,施划了部分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区,有效缓解了市民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同时,我委也积极与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联系协调免费全天或夜间开放单位停车场。由于各单位考虑到自用停车泊位紧张、安全、泊位被长时间占用等因素,目前只有市财政局等少数几个单位停车场向社会车辆开放。下一步,我委将结合道路绿化改造对新建和改建的道路进行现场勘查,根据人行道通行条件,在适当地段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区。研究制定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面向社会车辆开放的可行性方案,报请市政府协调符合开放条件的行政企事业单位适当开放单位自用停车场。

四、继续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

我委根据《十堰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探索智慧停车管理模式,提升停车场及设施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初步制定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和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试点方案,拟将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和纳入数字化城管系统统一管理;通过与市经信局对接,协调相关各类停车场经营主体,逐步进行停车场智能化改造,构建全市统一的交通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控、发布全市车位使用情况,加强对各类停车泊位的统筹管理,增进停车资源信息互联互通,届时市民可以通过手机应用软件,实时查询停车泊位忙闲状况信息,根据停车诱导系统提示,就近方便的选择停车区域,减少道路违停现象,目前已整合市区300余家停车场进行无感支付、无人值守、智能诱导等方面的智能化改造。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涉及多个部门职能职责和一些法律问题,目前正在积极联系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共同商议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逐步实施。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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