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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信息公开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213/2021-0184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15日 18:59:42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文号


王义红委员:

您提出关于《提高呼死你系统运营效率,根治乱贴小广告问题》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反映了广大市民对美好城市环境的诉求,切合市民生活和城管执法工作的实际。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法律法规关于乱贴小广告的规定

乱贴小广告违反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应的处罚措施是:责令改正,可以并处警告、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

针对乱贴小广告,法规只规定了对当事人处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有规定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的通信自由。2018年,我委在起草《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的时候,将使用呼死你查处野广告写入了条例,提交十堰市、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反对意见较多,认为缺乏法律依据,最终删除了呼死你的相关内容。

二、我市治理乱贴小广告工作开展情况

您提出了五项建议,第五项建议因法律依据不充分未能实施,我们将在后期的立法和执法中与相关部门加强磋商,力争实现。其余的四项建议均已经落实:城区各个街办执法大队均已配备呼死你系统,能够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全覆盖,一旦发现乱贴小广告,调查取证后就可以进行追呼。依托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平台,设立12319城管执法热线,受理市民投诉,对投诉线索及时推送至辖区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联合十堰头条、秦楚网等媒体开展微文明、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全民参与打击乱贴小广告。关于治理乱贴小广告,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1.出台法规,提高乱贴小广告违法成本

201931日,我市颁布实施了《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对乱贴小广告细化了处罚措施:一是将罚款的下限由原来的10元提高至100元;二是明确可以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情况归集至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实行联合惩戒。

2.疏堵结合,从源头上减少乱贴小广告

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指导城区各社区置了公共信息张贴栏128,供市民免费、集中发布信息。今年我委对6个公共信息张贴栏进行改造升级试点,提高硬件水平,加强日常管理,优化服务能力,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在全市推广。鼓励社区、居委会根据市民生活习惯,选择适当位置增设宣传栏留言栏、张贴栏等,并加强宣传引导,将公共信息张贴栏打造成信息的集散地,形成聚集效应,让市民自觉抵制乱贴乱画,从源头上减少城市牛皮癣

3.分类施策,及时查处清理乱贴小广告

今年以来,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多次联合公安机关、房管部门和物业公司开展广告行动,对市民个人乱张贴租房、求职等小广告,以批评教育为主;对开锁、家政、装修、招聘等和相关中介乱张贴商业小广告的相关单位,在处罚的同时,约谈其负责人,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规范营销行为;对黄赌毒、办证、涉枪等小广告,发现后迅速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并第一时间使用呼死你进行追呼。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支队共查处各类野广告300余处,批评教育120余人,立案处罚40,收缴罚款4000向公安机关提供小广告严重违法线索7配合街办、社区清理了楼道广告106处,使用大力神冲洗机冲洗小广告600余条,粉刷小区楼道墙面40余处。

4.压实责任,将城市牛皮癣治理纳入城市管理考核

我市出台了《市五城联创指挥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十五创发[2019]1号)文件,将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14个重点市直单位纳入考核对象。其中,乱贴小广告和其它市容秩序问题考核评分权重占到10%,由市城管委办公室每月不少于2次、第三方公司每月不少于3次的频率进行随机明察暗访。市、区财政归集资金850万元,用于对四区政府、市直单位(前三名)考核奖励,对各县(市)区的考核结果与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对排名靠后的,根据情节,采取约谈单位领导、媒体曝光、提请市级领导约谈单位负责人等措施,确保各单位领导重视,工作落实有力。

5.搭建平台,引导全民参与城市牛皮癣治理

我委搭建了十堰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依托该平台,设立12319城管执法举报热线,受理包括乱贴小广告在内的各种城管执法问题投诉。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与公安机关对接,共享全市3000多个治安监控摄像头,对城区内乱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进行监控,固定证据,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做到重点区域全覆盖。

综上,治理乱贴小广告如同打扫卫生,是一项日常工作,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到随有随查、随有随清,切实维护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感谢对城管执法工作关和支持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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