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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097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011081213/2021-0182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18:41:26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文号
十城执委函〔2020〕52号

尊敬的柯勤练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市容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取消道路洒水车的建议(第097号)已收悉,接到您的建议后,我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工作查摆,现将提案工作办理情况复如下:

市环卫局承担城区32条、410万㎡主干道路的清扫保洁和道路高压冲洗作业。关于您 购置城市扫地车、定期清扫保洁、取消洒水车的 建议,自2002年左右已开始采购机械化清扫作业车,并逐步提高机械化作业比例,目前根据作业任务,已有机械化清扫作业车9台,后期将根据作业任务要求,继续提高机械化清扫作业车比例。

道路清扫作业坚持创卫标准,清扫作业实行人工作业与机械化相配合的方式,道路机械化洗扫覆盖率达到100%;严格落实“16小时清扫制度,道路清扫保洁合格率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为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近年来,市环卫局在加大考核方面出实招,建立领导班子轮流巡查、内部考核办巡回考核、作业大队内部监督以及干部道路卫生包保责任制四维合一的内部监督考核体制,极大地提高了队伍的执行力。

道路洒水根据季节进行作业安排,在气温高于2℃时采取夜间冲洗作业(气温低于于2℃时停止夜间冲洗作业,改为日间喷雾降尘和应急道路冲洗作业),日间喷雾降尘作业的方式,开展道路高压冲洗作业。针对冬季气温低、气候干燥的情况,为解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采取增强喷雾降尘作业,尤其是大气联动期间,所有主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三次,喷雾降尘不少于两次,对重要路段加大作业频次,进行重点防护,有效缓解车辆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问题。

同时,积极同市渣土管理处开展工作联系,强化对城区渣土工地及渣土运输公司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对未采取密闭苫盖措施、出入工地未清洗或未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的渣土运输车辆予以严管重罚,减少因渣土运输带来的道路污染。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加强作业管理,在完成市容环卫作业的同时,减少作业影响,推进我市市容环卫工作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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