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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市燃气管网安全施工规程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索引号
011081213/2025-5928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09:22:02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文号

一、起草背景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燃气管网新建、改(扩)建工程日益增多,邻近或交叉施工活动频繁,施工过程中对既有燃气管网设施造成的安全风险日益突出。为加强燃气管网工程安全管理,维护燃气管网工程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亟需通过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与最新法规标准相衔接的燃气设施保护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规范施工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因施工活动引发的燃气管网安全事故,保障燃气设施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市城管执法委牵头编制了《十堰市燃气管网安全施工规程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程及办法》)。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7.《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8.《十堰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

三、起草过程

2025年7月,完成《规程及办法》初稿编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规程及办法》初稿进行讨论,进一步明确了编制思路和具体意见。2025年8月—2025年9月,通过网络、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市直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规程及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共收到11个单位的意见建议,目前正在对《规程及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规程及办法》分为五章,共四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市、区两级及相关派出机构在燃气管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第二章规定了燃气管网工程与主体工程、道路建设的同步原则,施工审批(备案)要求,规划与建设标准,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等程序。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在燃气管网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履行的具体安全责任和义务,涵盖资质许可、手续办理、方案制定、现场管理、人员培训、费用保障、保险购买、应急处置等方面。第四章明确了需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规模标准,规定了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职权、监督程序,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原则。第五章对燃气管网、市政燃气管网、庭院(小区)燃气管网等术语进行定义,明确了《办法》的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