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燃气管网工程安全管理,维护燃气管网工程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我委起草了《十堰市燃气管网安全施工规程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市政府规章制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在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8日至9月8日,征求范围为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方式为信函、邮件、电话等。
截至9月8日,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我局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0条;此前,我局通过书面形式,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遇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市林业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重点企业服务中心、市民用航空管理局(十堰武当山机场)、市供销社、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市创文办、市档案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十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文旅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水源公司交投公司、亨运集团、市水务有限公司、市城控集团、茅箭区政府办、张湾区政府办、郧阳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丹江口市政府、房县人民政府、郧西县政府办、竹山县政府、竹溪县政府致函征求意见,共收到修改建议11条,其余均无修改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对收集到的各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研究,统筹考虑,认真做好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