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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信息公开


会  议  纪  要(2021年第13号)

索引号
011081213/2021-1655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17:07:46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管执法委
文号
2021年第13号


     2021年第13

    

十堰市城管执法委办公室                  202161

      

520日下午,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家波同志在委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行政办公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明确七个专班分工

根据市委办《关于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重点工作专班推进机制的通知》内容,经研究,将涉及我委七个工作专班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予以明确。

1两山实践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石教辉,联络员:李兵

2、东部新城建设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石教辉,联络员:陈清伟

3、营商环境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杨学林,联络员:吴庆蓄、李波

4、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张大林,联络员:刘骄

5、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李飓,联络员:史伟

6、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李飓,联络员:王波

7、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柴旺波,联络员:柏长征

七个工作专班由王家波同志总负责。各分管领导负责专班具体事务。联络员负责与牵头单位及时对接,传达工作要求,并督导落实。其中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班由我委牵头,要尽快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分解任务指标,确保治理工作出实效。

二、关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班

经研究,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班拟下设五个组。成员从相关市直部门和委系统中抽调。原则上同意法规科提出的委系统人员抽调方案,被抽调单位要无条件配合服从。抽调人员从524日起正式到市三违办集中开展工作。

三、关于2021年度绩效管理综合考评

根据市委组织部最新下发的2021年度绩效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今年考核指标有重大变化,包括违建工作占10分、考核方式改为每季度一次等。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结合变化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工作方式,确保年终考核在市直部门中位居前列,确保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四、关于创文工作

针对市创文办印发的《全市实地考察点位5月份第二周视频巡查情况通报》。会议议定:对张湾区城管执法局、茅箭区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局、市城管支队、市政工程管理处、市人民公园管理处、市四方山生态公园管理处、市游园管理处、市路灯管理处9个单位创文分管领导、联络员进行了现场通报、工作提醒。并要求9个被通报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责任倒查,处理到具体责任人。同时立即对《关于城区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户外广告(店商招牌)污损问题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涉及我委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一步做好创文各项工作。该项工作由石教辉同志牵头,委创文办具体抓落实。

五、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督办事项工作

目前,市委办、市政府办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各类文件传递周期很短。特别是市委书记批示件要求三天之内予以回复。因此,委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及时跟上节奏,按照提高标准、提高质量、提高效率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既要超前谋划各项工作,又要在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上做到立即办马上办认真办。为保障公文正常传送,委办要迅速着手进行市委办公内网系统建设,费用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控制在5万元左右。并启动内网配套办公设备采购,购置国产平板15台,费用控制在5万元左右。

六、关于舆情防控工作

加大网上舆情防控工作力度,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回复、及时办结。特别是近期市政府批转第10期涉堰舆情,涉及挖山平地破坏生态的由风景处、渣土处负责,涉及环卫垃圾收运的由环卫局负责。

七、关于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

510,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回头看意见。要按照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工作要求,不等不靠、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涉及我委的信访件,已办结的尽快报送整改销号档案,阶段性办结的尽快完成整改销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全整改、全落实、全销号。该项工作由柴旺波同志牵头负责,涉及餐饮油烟的由城管支队具体落实。

八、关于赵家新政务处分事宜

会议听取了委机关纪委关于市四方山生态公园管理处干部赵家新违法情况通报。会议同意:给予市四方山生态公园管理处干部赵家新政务警告处分。

  王家波石教辉  柴旺波

  吴庆蓄  马顺星   李建玉  

方少杰付建国

                                                                    

  市城管执法委办公室                         20216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