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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情况的报告
来源: 十堰市城管执法委
发布时间: 2022-06-15
发布者:


现将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城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情况

当前城区建筑垃圾分为建设渣土和一般建筑垃圾。建设渣土主要通过项目回填的方式进行再利用,一般建筑垃圾则通过回收,生产再生骨料、透水砖、行道砖等实现资源化处置。

目前城区共有渣土工地16个(6个暂停施工),日处理渣土50000余方。渣土公司12家,渣土运输车辆425台。所有渣土工地全部采取施工现场100%围挡、施工现场道路100%硬化、裸露物料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暂不开发土地100%绿化的八个百分之百管理,实现了净车出入、无尘运输、规范回填的闭环式管理。同时,强化督导考核、执法检查、智能监管,不断提升渣土运输、处置的规范化水平。  

城区日均产生一般建筑垃圾2000余吨,主要由湖北桓赫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湖北鸿泰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十堰市永海建材有限公司、张湾区方山金盛彩砖厂、十堰金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家企业进行回收生产,实现资源化利用。

(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情况

一是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初步建立。截至2021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强制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茅箭区张湾区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35个分类试点5个省级示范社区建设已全部完成,试点区域分类参与率达到100%,分类知晓率达80%以上。全面完成湖北省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设区城市至少有1个区分类覆盖率达到 60%以上;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活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的目标要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第三季度考核全国排名我市位列第112名(总计297个城市),第四季度排名109名,位列中等城市第三档,湖北省排名第6

二是生活垃圾处理结构明显优化。我市全域日产生活垃圾2330吨,其中中心城区(张湾区、茅箭区、开发区、郧阳区)日均产生生活垃圾950吨,节假日峰值可达1200吨。各县市区日产生活垃圾1380吨。

目前,我市共建成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44个。城区3个,分别为华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城区西部垃圾填埋场、十堰城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其中,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设计日处理能力1000吨,实际日处理能力为600吨;城区西部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处理能力650吨,总库容306万立方米,2011年投入使用。武当山、丹江口市、郧西、竹山、竹溪、房县六个县市区共有垃圾填埋场41个,设计总处理能力2585/

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主要采用焚烧、填埋、餐厨回收利用三种方式。以2021年为例,生活垃圾处理结构占比分别为:焚烧76.2%、填埋18.3%、餐厨回收5.5%。其他县市区全部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置,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三是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量逐步提升

我市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位于张湾区西城开发区郭家湾村,由东风环保公司于2016年筹划兴建,20196月建成投入试运行,总投资9700万元,项目设计处置能力150/天。目前,企业自有餐厨垃圾收运车辆18台,餐厨垃圾日均收运量由2019年不足30吨提升至70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协议的餐饮服务企业也由300余家提升至目前的841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垃圾处置缺乏规上企业,资源化集约度不高

目前城区现有建筑垃圾处置企业规模较小,生产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且企业各有侧重,资源的高效转化不够。2019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委多次组织相关单位赴武汉、襄阳、许昌等地考察。联系多家有意向企业来我市投资建厂,但均由于土地问题致项目搁浅。导致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滞后于省内其他城市。

(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较国家、省要求仍有不足

一是经费投入不足,垃圾分类设施不完善。20192021年我市垃圾分类专项经费投入年均400万元,同期襄阳年均投入4000万余,宜昌投入9000余万元。由于资金投入有限,各区政府及相关市直单位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收集容器、站点不足)、分类运输(可回收物、餐厨垃圾专用车)基础设施配置上均比较滞后,尚未形成完整链条

二是宣传推广力度不够,市民分类意识没有真正形成。城区垃圾分类宣传推广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宣传广度、深度不够,全社会对垃圾分类的认可度不高,共同参与、自觉参与的浓厚氛围尚未形成参与率不足50%,导致出现想分不会分,分又分不对现象

三是工作合力尚未有效形成。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场监管局等垃圾分类工作主要责任单位横向沟通不够,少数单位存在底数不清楚,数据不精准,措施不具体问题。纵向上,各区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垃圾分类具体实施工作,由于资金途径不统一、投入规划有差距,垃圾分类示范点位、收运设备、分类覆盖面难以同步。

(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短板明显,未能做到应收尽收

一是收运覆盖面不广。城区共有大小餐厨企业(门店)6000余家,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仅与831家签订收运协议,未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建立,由于餐厨垃圾各方面监管主体较多,除联合执法期间,其他时间各部门各自为政,未形成餐厨垃圾监管合力,导致餐厨垃圾监管难度大,效果不明显;三是收运处置企业智能化收运系统未建立。城区餐饮门店点多面广,收运处置企业不能及时掌握餐饮门店餐厨垃圾产生情况,单纯依靠传统收运手段难以满足不断增加的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需求。

(四)生活垃圾处置体系不完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缓慢

20208月,湖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城乡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大力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2020年底,原则上每个市、州、直管市至少建成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但我市目前仅在城区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仍处于前期工作。同时,房县、丹江口市等地区虽已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但由于起步较晚,滞后于省住建厅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鉴于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已滞后于省、市要求,我委将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加快项目选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加快项目建设。同时,结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修订《十堰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制定鼓励、扶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为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二)全力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

一是加大投入,加强领导,加快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提高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二是加快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尽快完成焚烧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推进实施方案及特许经营框架协议的编制,确保项目早日落地实施。三是加强市域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统筹规划,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谋划实施,补齐末端处置设施短板,提高资源化利用比例。

(三)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常态长效联合执法机制

517日,市城管执法委组织市场监管、商务局、农业农村、公安、生态环境等单位召开我市餐厨垃圾处置工作专题推进会,就下一步城区范围内开展餐厨垃圾专项联合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以城管牵头,各单位通力协作的工作模式,开展常态化、非常态化相结合的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对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管执法工作。同时,要求餐厨垃圾处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收运体系,提高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量,确保我市餐厨垃圾处置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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