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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13/2022-35538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18日 17:42:45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管委
文号


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首创·十堰水务公司、京能东风(十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十堰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各地摸清老旧管网底数,系统开展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于2022年开工一批项目,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请各水气暖企业做好如下几点:

1、摸清老旧管网底数,编制2022-2025年度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做到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化、清单化。

2、理清管网权属,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目前中央预算投资支持政府产权和建筑区内居民共有的管网改造,企业产权的管网改造可申请地方专项债和国家政策性贷款,但需达到可研批复或项目核准、备案的条件。各企业需系统谋划改造项目,及时完善手续。

3、请各企业于731日前将各自的年度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方案、企业管网权属情况报至我委市政公用科。

特此通知。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联系人:丁金成;联系方式:15872706995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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