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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0)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1081213/2022-0284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1日 10:27:57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文号


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0)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十堰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十文〔202153号)要求,我结合工作职责针对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20号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我委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餐饮油烟、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监管不到位。省环保督察反馈指出,相关部门就餐饮油烟、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等执法监管工作互相推诿,导致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督察发现,餐饮油烟、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管工作依然分工不明、执法不严,相关生态环境问题扰民,导致群众大量投诉。本次督察,共交办信访件 48 起,其中涉及餐饮油烟、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投诉件 19 件,占本次信访件的 40%。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有效化解群众信访投诉。

三、整改情况

(一)依法依规厘清职责边界。市城管执法委积极与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对接,就职能职责边界、工作程序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并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经过多次汇报沟通,2021年1月11日,与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住建和房地产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移交规则》(十建字〔2021〕2号);2021年12月2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要职责的通知》(十办文〔2021〕27号);2022年1月6日,市委编办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进一步梳理市区两级职能交叉清单的情况报告》,上述3个文件对环保领域监管、执法职责边界进行了划分,其中明确环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由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行政处罚,从政策层面遏制了推诿扯皮问题的发生。

(二)常态整治餐饮油烟、露天焚烧污染。印发《关于开展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和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强化属地管理,联合区执法局、街办执法队伍加强餐饮油烟夜市巡查管控,开展联合巡查整治。督导各区执法局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属地责任,针对餐饮油烟露天烧烤门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使用情况进行摸排和登记。今年以来,组织夜间专项巡查30余次,抽检店铺300余家,印发《夜市巡查通报》10余期,督导整改问题60余个,办理回复投诉件27件,更新禁烤区宣传牌21处,制止露天焚烧行为7起。

(三)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一是扎实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共同印发了《十堰城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四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工作部署会和协调会,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专报、工作小结、联席会议、考核督导等4个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开展联合督查18次,下发《督查问题交办函》11期、《扬尘整治工作专报》11期,督导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扬尘污染问题70余起,媒体报道10余次。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扬尘管控全覆盖的高压态势。二是严格管控渣土扬尘。严格渣土工地管理。落实出土工地巡查值守制度,做到渣土管理“八个百分百”和“七个施工管理标准”,加强对施工的渣土工地和运输公司的巡查和监管,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的渣土施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和行政处罚。规范渣土运输管理。督导城区渣土运输公司化运作,在核准的消纳地点倾卸,坚持做到“三确保”:确保运输车辆“平厢装载、密闭运输、净车出场”;确保运输期间不间断进行洒水降尘;确保运输结束后对运输全线进行彻底冲洗,还原路面整洁。今年以来,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79份、《当场处罚决定书》23份,督导整改违规问题147起、覆盖密目网62.54万平方米;组织考核渣土运输公司46次,约谈排名靠后单位4次;制作扬尘治理宣传告示牌20块,市级媒体报道17次。

(四)持续开展大气第三方巡查和城区空气质量考核。一是持续推进大气第三方巡查工作。2021年1-10月份,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方机构累计巡查237天,其中夜间巡查47天,共发现各类大气污染问题279件,累计交办污染问题32件次。二是认真组织空气质量考核修订《十堰市中心城区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压实到一线。2021年,共组织考核12次,约谈排名倒数属地政府负责人2次。

(五)加强声环境质量改善。一是出台我市声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周边噪声污染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提升城乡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十堰市环委会出台了《关于印发十堰市声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十环委(2021)3号),建立了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完善了考核评价体系,强化了各级各部门噪声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二是积极征求梳理上报生态环境部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良好案例。为总结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良好经验,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良好案例征集、筛选及汇编工作,目前,我市上报的案例中有2个案例已被生态环境部选中。三是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用地结构不断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城市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必须适应环境噪声管理需求,按规范进行调整。对此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多次发文进行安排部署,截至2021年5月,我市范围内县市区已全部调整到位。

(六)认真办理强噪声污染等环保投诉。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担当作为,认真办理上级批转、信访转办、群众投诉等各类途径环保投诉件,切实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今年以来,办理环保类问题10件(餐饮油烟类1件、扬尘类3件、噪声类6件);下发环保类《督办通知》13份,督办各属地政府整改问题30件(餐饮油烟类20件、噪声类10件)。

目前,以上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111——2022117日,共7天)向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8692928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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