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城执委发〔2020〕62号
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印发
《十堰城区校园周边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十堰城区校园周边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十堰城区校园周边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力度,全力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冲刺迎检准备工作,按照8月3日全市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题会议精神,经市城管执法委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周边环境为目标,在贯彻落实市城管执法委《2020年十堰城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十城执委文〔2020〕16号)的基础上,对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标准,进一步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治理成效,确保国测不丢分。
二、组织领导
市城管执法委成立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王家波 市城管执法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 组 长: 张大林 市城管执法委总工程师
成 员: 柴旺波 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余本生 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政委
陈志刚 郧阳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陈文昌 茅箭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范东风 张湾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俊峰 十堰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史 伟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
李 兵 市城管执法委城市管理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城市管理科,由李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按照市创文办《督办通知书》(十创文督字〔2020〕第257号)的要求,集中力量,强化措施,重点在以学校为中心,其上下左右各200米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治理。
(一)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出店经营、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牵乱挂、散发小广告等突出问题,依法取缔游商和无证照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切实净化校园周边市容秩序。
责任单位:各区执法局、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二)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净化校园周边人行道停车秩序,积极协助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文明交通行动。
责任单位 :各区执法局、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
(三)加大校园周边清扫频次和保洁力度,及时消除痰渍、烟蒂等卫生死角,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秩序,确保卫生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各区执法局、市环卫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7日至8月10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专栏、微信公众号、车载广播等新媒体大力营造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舆论氛围,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周边门店、商贩劝导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及家长自觉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至9月11日)
1.扎实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秩序问题大排查,加强与辖区学校的协调联络,认真梳理易反复、失分隐患大的点位和问题,建立完善问题台账。
2.对标对表国检标准,持续开展高强度、高频次集中整治,对摸排出的问题实施整改销号,确保城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全面达标。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1日至10月1日)。在问题清零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相对固化人员岗位,进一步完善长效巡查和常态管理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有效保持和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全市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题会议精神,在常态保持市容秩序的同时,科学适度调配人员,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力量,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城管执法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点面全覆盖、无死角。
(二)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严格落实定岗定人和差时值守制度,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市容秩序管理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有效保持和巩固整治成果。
(三)建立台账,规范报送信息。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建立台账资料,做好信息汇总,8月10日后每周四18:00前将一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委城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