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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供水保供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13/2020-00947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22日 19:3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管执法委
文号
十城执委发〔2020〕6号

各县、市(区)供水主管部门,十堰市水务公司、东风首创(十堰)水务公司、十堰经济开发区水务公司:

为做好春节期间供水安全保供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节日期间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春节期间安全供水工作责任感。各地供水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期间加强供水行业安全生产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确保春节期间供水平稳有序。二、履行职责,如强供水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节前,认真开展供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各供水企业进一步加强水质管理,加大对供水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供水管线的巡查力度,保证自来水安全稳定供应;合理安排供水服务窗口对外营业时间,保障全市供水服务热线"96510"畅通,对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满足群众在节日期间的各项用水服务需求。三、充分准备,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节日期间防冻保供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车辆,做好应急抢险的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供水主管部门(水务公司)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格执行水质检测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直接接触水源和供水、储水设施设备人员的健康检测。一旦发现有可以症状,暂时调离岗位,防止疫情通过饮用水扩散。对自来水进出厂水质进行严格检测,确保达标。全面检修供水管网,避免管道破损与外界病源接触。督促责任单位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全市用水安全。

四、加强值守,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节日值班制度。

春节期间,各地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守工作,明确值班责任和要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现象。市城管执法委值班室电话:

8665535、8652249 (传真)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