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茅箭区城管执法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市城管支队、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市创文办工作安排,为了加强城区道路市容市貌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人行道退距空间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浙江路、天津路、北京路延长线、发展大道、东环路、许白路、东风大道。
二、整治重点
1.依法拆除人行道退距空间内的各类临时设施
包括:人行道退距空间内的户外广告、违法建筑等。对无审批手续、擅自设置的,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2.协调迁移人行道退距空间内的各类箱体
现有依附于人行道的各类箱体、管线杆等影响市容的,后移至退距空间的绿地内,保证道路景观的整体美观。
3.及时更新更换公益广告
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拆除破损的公益广告,督促产权单位及时更新、维护,确保无破损、污渍现象。
4.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加大各道路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力度,尤其是果皮箱周围、绿化带内要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无死角。
5.强化绿化养护工作
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的增绿补绿工作,抓好春季绿化时机,及时更换死株行道树和枯死苗木,定期浇水施肥,做到无黄土裸露,植物生长旺盛。
三、任务分工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石教辉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 余本生 市城管支队政委
范东风 张湾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陈文昌 茅箭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俊峰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柴旺波 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李少青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副主任
瞿 平 委市政管理科负责人
李建玉 委户外广告科负责人
王 鹏 委园林绿化科负责人
杨小云 委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曾艳丽 委执法督察科负责人
张湾区、茅箭区城管执法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负责依法拆除所辖道路沿线户外广告、违法建设、违建设施,协调箱体后移工作,整治公益广告,督促相关产权单位落实整改。
市城管支队负责督促协调上述事项的拆除、后退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各路段的环境卫生管理。
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加强各路段绿化管理和养护。
市政管理科负责箱体、管线杆的后退迁移协调。
政策法规科、执法督察科负责指导各区做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实施,将违法对象纳入城市管理信用“红黑名单”管理。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专人专班,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切实将整治工作抓出实效。
2.加快推进。对照时间节点,有序安排,确保所有整治工作在3月25日前按时完成。
3.强化保障。各部门要重拳出击,严管重罚。法规科、执法督察科要做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业务指导,对拒不履行城管执法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的,要将违法对象纳入城市管理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定期发布,公开曝光,采取惩戒措施。
十堰市城管执法委员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