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和餐饮油烟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郧阳区、张湾区、茅箭区城管执法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委属相关单位、委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全年。
二、整治重点
(一)常态巡查整治违规露天烧烤问题,包括烧烤门店出店露天烧烤、流动烧烤摊点等。
(二)常态巡查整治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包括露天焚烧沥青、塑料、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和恶臭污染。
(三)常态巡查整治餐饮服务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未正常使用等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引导
发动街办、社区、物业、产权单位、经营业主参与到污染整治工作中来,通过发布通告、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相关的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完善管理台账
对辖区内露天烧烤和餐饮门店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摸排,及时更新管理台账;督促经营业主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建立清洗维护记录制度。
(三)建立巡查机制
对城区范围内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和餐饮油烟污染行为开展常态化巡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部门联动
加强和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适时组织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源头控制,力争取得实效。
(五)突出重点执法
按照住建部“721”工作法,在全面摸排、监管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对环保督察反馈重点问题及市第三方暗访巡查反复交办问题的跟踪督导,强化整改效果,对逾期未整改以及整改不彻底、经常出现反复的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通过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有效促进长效管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开展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和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和具体体现,各区城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创新思路,积极履职。各区城管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认真分析本地具体情况,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常态长效开展巡查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各区城管部门要强化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问题、市民反映强烈的各类环保投诉举报问题的办理,严格工作标准、时间节点,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销号。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巡查督导,将检查结果纳入城管考核并定期通报。各单位每季度底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城管执法委城管督察科。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及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提请市纪检部门依规对其进行追责问责。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