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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20年“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13/2020-00951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2020年03月25日 16:41:39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管执法委
文号
十城执委发〔2020〕3号

委属各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彰显文化自信,营造健康向上、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深入开展2020年度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元宵节:以辞旧迎新、喜庆祥和为主题,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融入

1、各单位因地制宜,制作、悬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春联、灯笼、灯厢、条幅等,游园、广场、公园、灯杆、工地等场所载体广泛刊播以辞旧迎新、欢度佳节、幸福团圆等为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不断扩大感染力,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2、积极开展迎新春、庆元宵联谊会、座谈会、茶话会、联欢会、灯会、诗会等节庆活动,以多样形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荆楚楷模、身边好人、美德少年走访慰问,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多渠道多层次体现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关心关爱。

4、深化志愿之城建设,组织各类志愿者为贫困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返乡农民工提供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的结对帮扶,广泛传递正能量。

二、清明节:以缅怀先烈、礼敬先贤为主题,引导人们认知革命传统,珍惜幸福生活

1、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在烈士纪念馆、革命纪念设施等爱国教育基地开展敬献鲜花、缅怀英烈活动,重温入党誓词,追忆革命精神,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2、大力推广鲜花祭祀、植树祭祀、音乐祭祀、网上扫墓、家庭追思会等新型祭祀方式,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形成文明环保的祭祀新风。

3、充分抓住有利时机,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植树护绿、踏青郊游、红色旅游、体育比赛、清明诗会等活动,引导人们走进自然、亲近自然、关心生态、保护环境。

三、端午节:以健康文明、家国情怀为主题,提高群众参与度

1、依托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积极开展群众欢迎的民俗展示活动,如插艾叶、赛龙舟、包粽子、点雄黄、制香囊、扭秧歌、唱戏曲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让市民感受传统文化魅力。

2、组织全民阅读、专题讲座、文化展览、美术摄影、知识竞赛等活动,引领未成年人诵读屈原诗词歌赋和历代经典爱国主义诗篇,加强干部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理解,在感受节日魅力中增强爱家、爱国、爱节日情感。

3、促进文明养成,继续大力实施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传播等行动,人人争做文明传播者、践行者,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四、七夕节:以爱情忠贞、夫妻平等为主题,展示浪漫和谐风采

1、挖掘地域资源和文化特色,宣传展示七夕民俗民情民风,办热办火七夕文化节,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提升城市美誉度和节日影响力。

2、开展文明家庭、模范夫妻等评选表彰活动,展示互助友爱先进典型,弘扬家庭美德。

3、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合搭建活动载体,以歌舞会、登山、旅游、集体婚礼、派对联谊等形式,促进单身青年相互交流。

五、中秋节:以阖家团圆、喜庆丰收为主题,倡导民族团结,家庭幸福

1、开展群众喜爱的庆中秋系列文化活动,以喜迎中秋赏月会、茶话会、民俗展示会、中秋故事会、灯谜竞猜、剪纸绘画、歌舞表演、书法棋艺、美术摄影等文化活动,开展好农民丰收节,展现社会发展新面貌和节日文化新风采。

2、开展环境整治、走访慰问等志愿服务活动,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孝心少年、农民工子女等打扫庭院,净化环境,与他们一同吃月饼、过中秋、庆佳节,送上节日关怀。

六、重阳节:以崇老敬老、厚德仁爱为主题,展示挥洒余热、奉献社会的博爱精神

1、组织志愿者深入养老院、福利院,走访慰问孤寡老人、困难老人、空巢老人,为老年人提供物资捐助、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

2、开展尊老敬老先进典型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孝老爱亲先进典型和好媳妇、好婆婆、身边的孝星人物,培育孝道文化,传承孝道文明。

七、相关要求

1委属各窗口单位、各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好民俗文化、文明旅游、经典诵读、志愿服务等活动,尤其是公园、游园等重点窗口单位要同文旅、教育、民政、妇联、文联等部门加强配合,提前列支经费预算,做好活动策划,共同组织好相关主题活动。

2、各单位在广泛开展传统节日活动的同时,还要把握好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国家宪法日、劳动节、建党节、建军节、国庆节等现代节日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好与节日特点相适应的项目内容。

3、委两办要加强对节日活动的指导及宣传力度,督促各单位开展好、宣传好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认真发掘执法系统先进典型,弘扬城管人正能量,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有关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图文资料将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节日活动相关总结、图片、音像等资料务必在每个节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至委党办,邮箱:1035168483@qq.com,电话:8654249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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