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信息公开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2017年工作要点

索引号
011081213/2017-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29日 0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文号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我省深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之年。2017年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市第五次党代会、市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内修人文,外修生态”方略,抢抓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契机,坚持体制创新与工作创新“双轮驱动”,全面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努力将十堰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园林城市,以城管执法各项工作的优秀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改革驱动,创新体制机制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深入推进以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为核心,以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为重点,统筹兼顾部分事业单位改革的体制机制创新。
  1.重点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发〔2015〕37号、鄂发〔2016〕38号和中央、省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市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和县(市、区)级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精心制定改革方案。各县(市、区)执法局、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研学中发〔2015〕37号、鄂发〔2016〕38号文件精神,充分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详细、操作性强的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具有十堰特色的城管执法体制。二是严格匡定职能职责。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对照鄂发〔2016〕38号文件规定的市政、环境、交通、应急和城市规划实施等五大类管理职责,严格匡定“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的具体实施范围,明确职能职责。三是分类落实综合执法。对照鄂发〔2016〕38号文件规定,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在做好综合执法职责整合划转工作的同时,充分结合城管执法工作职能职责,分门别类、条分缕析、按部就班地具体实施住建领域、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六大类城市管理执法。
  2.稳步推进环卫保洁、绿化养护等市场化运作。继续坚持向市场买服务,在前期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稳步扩大环卫保洁、绿化养护等市场化运作的比例和范围。一是大胆推行服务外包。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授权相关二级单位组织实施,将城区部分路段、部分区域、部分业务等职能职责范围内的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工作任务进行分类或整体打包,面向市场公开招标。二是严格制定工作标准。由被授权的局属二级单位依据职能职责,制定出台不低于“国标”或“省标”的作业质量标准,对承担具体工作的中标公司提出明确要求,保证作业效果,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多途径、多措施大力引导、扶持、培育我市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努力实现“用自己的人,干自己的事”目标,确保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四是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相关二级单位公开招投标前要严格审查企业资质,把好“入口关”;监管考评中要严格对标、以质论薪,凡是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一律不再续签合同,从而建立起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良性运营机制。
  3.探索启动部分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加大部分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或内部机制改革步伐,探索在局系统范围内,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公开选拔市政园林规划设计院院长一职;同时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对院长行为进行约束管理。积极推进局属其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探索将业务推向市场,建立竞争上岗、责任承包等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稳步解决局系统历史遗留问题。摸清情况,多方协调,争取对部分局属单位企业人员养老问题、养老金缴纳后续问题、政企人员共存问题、人员安置问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界定等问题进行明确,努力解决局属部分单位企业人员遗留问题,切实给局属单位“减负”、“松绑”。
  二、坚持突破提高,提升城市品位
  扭住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战略不放松,盯紧精细化管理高标,擦亮国家卫生城市招牌,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综合品位。
  1.坚持“国卫”标准常态化运行。在学习中卫经验“以克论净”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双十标准”。一是提高作业水平。由市环卫局、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将人工保洁与机械化冲洗相结合,实行扫、冲、刷、吸、洗一体化道路清扫作业模式,城区主干道环卫保洁巩固16小时,次干道、背街小巷巩固12小时;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全覆盖式冲洗每3天一次;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二是严格考核奖惩。由市环卫局负责,建立“日巡查、周考评、月通报、季评比、年总结”的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做到城区环境卫生白天和晚上一个样、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一个样、节假日和平时一个样。
  2.深入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把便民利民惠民与维护市容市貌有机结合,推动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强化城区渣土运输管理,努力给广大市民创造天朗气清的生态福利。大力整治出店占道经营,教育引导各类商户进店规范经营,坚决取缔违法经营行为。加强户外广告招牌、电子显示屏和道路依附箱体管理,清理并规范城区主干道、进出城通道的落地、立面、楼宇广告招牌;按照“只减不增”思路,清理城区到期的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城区电子显示屏和道路依附箱体,违规设置的一律依法拆除。规范主次干道停车秩序,加大宣传教育和巡查处罚力度,对不按规定停车的坚决予以处罚。强化城区噪音、烧烤油烟、扬尘治理,切实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局属各相关单位要依据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落实“定期专项整治,不定期巡回整治”措施。
  三、坚持依法依规,深化违建治理
  按照住建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遏制增量、清理存量,正本清源、依法处理”的指导思想,深入推进违建治理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结、处置到位。做好分类处置,符合条件的通过依法完善手续、缴纳罚款等方式,统筹结合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治理等项目进行处置,避免资源浪费;完善监管网络,砸实各区、街办监管职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以“零容忍”态度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强化舆论宣传,扩大治违声势,争取更多的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四、坚持规范操作,推进项目建设
  重点抓好本年度6个园林绿化类、3个环卫保洁类工程项目的实施,坚持规范设计、规范招标、规范施工、规范决算(结算)等“四个规范”;严格施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度、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监理负责制度、审计制度、廉洁制度等“六项制度”。各建设单位列出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内容、实施地点、资金来源、进度安排等),建立完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实行挂图作战,责任到人,定期督查,不断提高项目推进效率,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凡是因为不认真履职、不主动进取等人为因素导致完不成年度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一律严肃问责。
  五、坚持“为民管城”,严格文明执法
  把“为民管城”新理念贯穿于城管执法全过程、把服务民生贯穿于城管执法全过程,逐步从“为城管民”向“为民管城”转变,从行政处罚向教育纠错转变。扎实开展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结合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意见,不断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在各县(市、区)、街办大力推广“绿、黄、红”三色执法文书,做到宣传教育、真诚服务、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同步而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程序意识、效率意识、形象意识;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确保到年底所有市、县都融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进一步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争取广大市民的认可和支持,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六、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和谐稳定
  统筹推进局系统精准扶贫、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确保对口扶贫联系点茅箭区小川村2017年全村脱贫和局系统大局和谐稳定。
  七、坚持从严治党,强化根本保障
  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领导干部“两学四述”评议为载体,把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1.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精神,坚持领导分工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辩证统一。在工作上,充分授权,人人有责;在决策上,重大事项一律集体研究讨论,做到党组之外无决策、会议之外无决定。加强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坚持以“公”处事、以“严”律己、以“身”示范、以“诚”待人,班子成员之间出现不团结的倾向时及时主动纠正,发现有损团结的行为时,及时坚决制止。
  2.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把“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新理念、新部署落到实处,全面加强和规范局系统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是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不断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内大力倡导不怕得罪人、容得下尖锐批评的良好作风,做到“真”批评、“敢”批评、“严”批评,让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担当、一种坚守和一种责任,使党员能经常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得到党内同志的批评帮助。三是探索创新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新党内政治生活的形态和方法,丰富党内政治生活内容,扩大参与对象和范围,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开放性共享性。
  3.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在做好调查摸底、沟通酝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等原则,配齐配强局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懒者出局”。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干部选拔和培养力度。采取公务员招考、公开遴选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启动将局机关科级干部下放到局属单位锻炼;将局机关年轻干部下放到乡镇、村挂职锻炼;将二级单位年轻干部上挂到局机关锻炼;将高学历、高素质的年轻优秀干部纳入到后备干部人才库中的干部培养选拔模式。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升华道德水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宗旨意识,充满激情为群众做好事,全力以赴为群众解难事,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六大纪律”,全面提高忠诚、执行、担当、干净、服务、自律“六种意识”。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分工负责,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建立“管业务必须管党建,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管业务必须管信访维稳,管业务必须管干部队伍”的机制,确保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覆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用坚强的纪律保障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各级党组织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注重以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方式约束保护干部,对创新进取、大胆履职、敢于负责但又有缺点的干部,分析摸清原因并耐心热情地帮助改正。
  6.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党组织议事规则、行政业务会议事规则、机关财务管理审计、项目建设管理等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和加强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用制度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7.营造凝心聚力、苦干实干的氛围。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把学识用到谋划事上,把心思用到想干事上,把胆识用到敢干事上,把能力用到干成事上,用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和“实干指数”,换取上级组织的“满意指数”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